教育優先區計畫自83年試辦、85年正式推動迄今,已屆15年。此期間,針對計畫之指標及補助項目,曾作多次的檢討與修正,期能讓計畫之執行更妥善周延,經費運用更合理有效。但近年來,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世界各國出現貧富與城鄉差距逐漸加大的現象。國內部分文化資源不足地區及學習弱勢族群學生的教育問題更應受到重視。因此,將「照顧學習弱勢族群學生」之議題,納入教育優先區計畫考量。深信本計畫的持續推動,必能縮短城鄉教育差距,達成「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公平正義」的理想。
期盼經由本計畫之實施,能達成「精緻、卓越、均等、正義」的教育願景。

指標一、原住民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
指標二、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新移民子女之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
指標三、國中學習弱勢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
指標四、中途輟學率偏高之學校
指標五、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
指標六、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率偏高之學校

97年度遂將一般地區、都會地區納入指標一~(一)修正為:一般地區、都會地區、特偏及偏遠地區學校,原住民學生占全校學生總數40%以上

本(98)年度為配合政府提供社區兒童及青少年活動場所之政策,乃參照91年度以前本部已辦理多年之補助項目「整建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之內涵,並配合當前需要,重新研修後納入本年度補助項目。

教育優先區計畫將朝向六大方向邁進:
一、積極充實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內涵。
二、積極提升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水準。
三、積極整合教育優先區的多元化資源。
四、提供積極差別待遇之教育支援策略。
五、提升相對弱勢兒童之基本學習能力。
六、逐年調整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策略。

節錄自98年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zip0915(477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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