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買的"蝙蝠"寄到了,雖然阿寶已經跟我講這故事的內容,沒想到我自己看書本的時候還是哭了,每個要養寵物的人在養之前都要先看過這個故事,要想丟掉寵物的人麻煩先看一看,動物跟人的情感是多麼濃厚
內容作者連載在網誌中,這三篇三萬字的文章集結成他的新書"蝙蝠"的第一篇,這篇真的非常好看
原文點此http://jht.pixnet.net/blog/post/32673038,總共分八篇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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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米克(1)
發信站: 貓咪樂園 (Fri Oct 22 01:40:0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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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身邊讓你珍愛的動物,可能是你前世的親人、朋友或是愛人,
當牠陪你度過你這輩子最艱難的歲月後,便會離去。」
你相信這種說法嗎?
如果是11年前,我大概會嗤之以鼻;而現在的我,可能會相信。
但與其說相信,不如說我希望這種說法是對的。
我今年39歲,依台灣人的說法,歲數逢「九」那年會比較難熬。
偉人尤其是如此,例如岳飛和鄭成功都在39歲那年去世。
幸好我不是偉人,只是平凡的男子,所以活到40歲以上的機率很高。
雖然39歲這年應該難熬,但我在這年的運勢反而逆勢上揚,
甚至可說是我生命歷程中的高峰。
或許當我70歲時回顧人生會有不一樣的感受,但對39歲的我而言,
只覺得艱難的歲月似乎都過去了,從此我將平穩、安定地過日子。
所謂「艱難」的歲月是從何時開始?
大概可以從我28歲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養了一條狗,牠叫米克。
米克的原名其實是米克斯,英文的意義是mix。
第一次帶牠去打預防針時,獸醫在「品種」那欄填上:mix。
「mix?」筱惠問,「米克斯犬?這是哪種狗?」
『笨。』我說,『mix表示混種或雜種的意思。』
「哦。」她笑了,「不過米克斯這名字不錯,我們就叫牠米克斯吧。」
但米克斯只叫了兩天便覺得拗口,後來乾脆省去「斯」,只叫米克。
筱惠那時是我的女朋友,我在研二快畢業時經由朋友介紹而認識她。
我們年紀相同、興趣類似,也很談得來,一個月後便成為男女朋友。
其實認識她的時間點並不恰當,因為我一畢業就得去當兵。
俗話說:男當兵女變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擔心的事就是這句話成真。
記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車站的月台上等車。
月台上還有幾對和我們一樣因入伍而即將分離的情侶,
他們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無表情,有的甚至如喪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車終於進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筱惠笑著說,「放假時一定要來找我哦。」
『為什麼妳不難過?』我很疑惑,『妳在逞強嗎?』
「哪有。」她輕輕推了推我,「快上車吧。」
我上了火車,走進車廂前還依依不捨回頭望著她。
「好好照顧自己,萬事小心。」她說。
火車汽笛聲響起,我的心瞬間下沉。
「我--會--等--你。」她雙手圈在嘴邊,一字一字小聲說。
我心頭一熱,眼角有些濕潤。
「bye-bye。」她揮揮手。
『不准妳追著火車跑。』火車起動的瞬間,我說。
「我才不會。」她又笑了。
筱惠果然沒追著火車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斷揮手,
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視線消失為止。
但有幾個女孩真的追著火車跑,邊跑邊哭邊呼喊情郎的名字,
其中有一個穿高跟鞋的女孩還不小心跌倒。
現在是怎樣?在拍電影嗎?
新訓時我的心情還好,但下部隊前我居然抽到外島籤,我心想完了。
果然在外島服役期間,我只回台灣本島三次。
雖然每次都見到筱惠,而且她的笑容依舊甜美,但我擔心這只是假象。
部隊的老鳥說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後,才會說出已變心的事實。
因為她們怕男孩想不開而成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於是發瘋抓狂,
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後開槍掃射同袍。
一年十個月後,我終於等到退伍這天。
聽過《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這首歌嗎?
我的心情就像歌裡所唱的一樣,但我沒叫筱惠在月台柱子上綁黃絲帶。
我先坐船回台灣本島,到台灣後打通電話給正在上班的她,
告訴她我退伍了、剛回台灣,然後我再坐火車回家。
下了火車,走出車站,竟然看見她站在出口處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沒有變心哦。」
我感動莫名,那一瞬間我下定決心,我要跟這女孩一生一世。
筱惠在我服役期間離鄉背井到一家貿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兩年。
退伍後半個月,我也離鄉背井到筱惠所待的城市裡,
找了家工程顧問公司上班。
這年我和筱惠都是26歲。
為了我們的美好未來,我很努力工作存錢,不放過任何加班的機會。
原本工作很穩定,但後來公司受不景氣影響,開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後,也就是我28歲那年春天,
在積欠所有員工三個月薪水的窘況下,老闆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錢再賺就有,千萬不要氣餒喪志。
這道理我懂,雖然三個月將近11萬塊的薪水對我而言不是筆小數目。
我真正擔心的是,景氣實在不好、工作真的難找。
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我很難承諾給筱惠美好的未來。
我很用心找了兩個禮拜,新工作仍然沒有著落。
後來經由以前研究所學長介紹,我進了某間大學當研究助理。
這工作不算穩定,但起碼有薪水,而且我決定報考公務人員高考二級,
在學校當研究助理比較容易抽空唸書。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個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卻要漲了。
我告訴筱惠我想搬家,租一個便宜點的地方。
「不如我們住在一起吧。」筱惠說,「可以省一份房租,減少支出。」
『這樣好嗎?』
「我們得多存點錢才能結婚,不是嗎?」
『話是這樣說沒錯。』我有些遲疑,『可是……』
「喂。」她睜大眼睛,「你會娶我吧?」
『那是當然。』
「那麼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們找了一間在老公寓頂樓的房間,十坪左右。
頂樓只蓋了這房間,其餘三分之二的空地種了些花草。
房東住樓下,原本這房間是給他兒子用的,但兒子現在已出國唸書。
房東人看來不錯,房租也比市價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來。
我們很喜歡這個空曠的陽台,於是擺了張桌子和兩個椅子,
晚上常在陽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從某個角度來說,這裡像是只屬於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進這裡兩個多月後,家裡就遭小偷。
家裡沒放多少現金,值錢的東西也很少,因此損失並不大。
除了現金外,大概丟了電視、電腦、印表機,和一些小飾品。
我只覺得憤怒和無奈,但筱惠卻嚇哭了。
『別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個人會怕。」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即使再搬家,小偷還是會繼續存在。
「不如我們養條狗吧?」筱惠說。
『養狗?』
「嗯。」她點點頭,「狗會看家,小偷就不會來了。」
『不行。』我搖搖頭,『我反對。』
「為什麼反對?」她說,「你討厭狗嗎?」
『總之我堅決反對養狗。』
筱惠滿臉疑惑看著我。認識好幾年了,我猜想她認為已足夠瞭解我。
在她的認知裡,我應該是不討厭狗才對。
我突然這麼反對養狗,也難怪她會覺得驚訝。
其實我不討厭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歡狗。
這種喜歡,恐怕比一般喜歡狗的人還喜歡。
我反對養狗的原因,只是單純不想再養狗而已。
在我上幼稚園時,家裡養了一條黃褐色短毛狗,我們叫牠小黃。
小黃其實是我爸養的,據說他希望讓家裡三個小孩接觸狗、愛護狗。
他說愛護狗的人會比較善良,也會從狗身上學會忠誠、盡責等特質。
我不曉得我是否已具備這些特質?
我只知道小黃的存在讓我很開心。
我常偷偷把小黃抱上床一起睡,也常把便當中的肉塊留給小黃吃。
媽媽發現後總是一頓罵,既罵我,也罵小黃。
但後來最疼小黃的人,反而是媽媽。
每天早上小黃會跟在媽媽的腳踏車後,陪她到菜市場。
然後小黃會在菜市場入口安靜等待,媽媽買完菜後小黃再陪她回家。
「小黃好乖。」媽媽回家後第一件事就是摸摸小黃的頭。
有次小黃鑽進牆角瓦斯桶旁,把困擾媽媽很久的那隻大老鼠咬死。
「誰說狗拿耗子叫多管閒事?」媽媽笑了,「小黃乖,幹得好。」
唸小學時,放學後走到離家門口還有十步,
小黃總是突然從家裡衝出來撲到我身上,然後我抱著牠,又叫又跳。
那是我一天當中笑得最開懷的時候。
唸國中時,我養成快到家門口便躡手躡腳的習慣,
沒想到小黃也養成躲在門後的習慣,我一進家門牠又是一個飛撲。
有天小黃突然失蹤了,那時我剛升上高三,小黃已經12歲。
小黃不可能走失,更不可能會有人將牠這種老狗抱走。
但我們全家人足足找了三天,卻怎麼找都找不到小黃。
三天後爸爸才從房子的地板下抱出小黃的屍體。
那時我們住的是老舊的和式房子,一樓地板比地面高約60公分。
地板下面的空間又黑又髒,再怎麼有好奇心的小孩也不會鑽進去。
小時候玩捉迷藏時,都會先說地板下面的空間是禁地,不能躲進去。
誰也沒想到小黃竟然會在那裡。
爸爸抱著小黃鑽出來時,臉已被灰塵染黑,頭髮上也滿是蜘蛛絲。
印象中媽媽從沒哭過,但媽媽一看到小黃的屍體,卻突然哭了出來。
那一瞬間我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情緒反應,只覺得茫然。
直到當天晚上痛覺才開始出現,然後越來越痛,持續了好一段日子。
小黃陪我度過童年和青少年時期,牠是我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小黃的離去,對我而言像是失去至親和最好的朋友,我悲傷不已。
那也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的「死別」經驗。
我下定決心不再養狗,我不想再嚐到那種痛苦的滋味。
小黃已經去世十幾年了,現在因為筱惠想養狗又讓我想起小黃。
也依稀想起當初的那種痛覺。
所以我堅決反對筱惠養狗。
「就養狗吧。」筱惠拉了拉我衣袖,柔聲說:「好不好?」
『不好。』我說,『聽我的勸,不要養狗。』
「不要就拉倒。」她似乎生氣了。
『要就推起來。』我說。
筱惠瞪了我一眼,不再回話。
我試著多勸她幾句,也說些無聊的話逗她,但她就是不開口。
我突然想起,筱惠很討厭狗啊,也曾說過她不可能養狗。
記得有次我們在街頭散步時,有位婦人牽了條小狗迎面走來。
那隻小狗不知道怎麼回事,擦身而過時對著筱惠吠了幾聲。
筱惠嚇了一跳,那位婦人也說了聲抱歉。
「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喜歡養狗?」婦人走遠後,筱惠皺起眉頭:
「狗又吵又臭又髒。而且養狗還會干擾到別人呢。」
『等妳養了狗,妳就不會這樣說了。』我淡淡笑了笑。
「不可能。」她很篤定,「我討厭狗,所以我一定不會養狗。」
對啊,筱惠討厭狗,為什麼現在卻想養狗?
難道小偷的光顧竟然對她的心理造成那麼大的衝擊?
我仔細看了看筱惠的神情,她的三魂七魄似乎嚇跑了一魂兩魄。
『妳再考慮幾天吧。』我於心不忍,只好嘆口氣:『如果還是想養狗,
那就養吧。』
「真的嗎?」她眼睛一亮。
『嗯。』我點點頭,『但妳要考慮仔細。』
「我一定會仔細考慮。」她張開雙臂環抱著我脖子,很開心的樣子。
其實還有另一個我反對筱惠養狗的理由,
那就是我擔心她只把狗當成可愛的寵物。
如果這樣的話,一旦這寵物不再可愛,就會有被遺棄的風險。
我唸大學時,有個學妹養了一條小黑狗,一開始也是寵愛有加。
後來發現小黑狗喜歡亂叫,尤其是學妹不在家的時候。
鄰居來抗議了幾次,學妹也覺得牠很煩,便把牠載到公園放生。
唸研究所時有個學姐養了條拉布拉多幼犬,非常溫馴而且可愛到爆。
但拉布拉多是中大型犬,才養了一年多,可愛幼犬就變成粗壯大狗。
學姐嫌牠不再可愛,也覺得家裡空間不夠,於是牠的下場還是放生。
說是放生,實際上是讓狗等死。
雖然我相信如果筱惠養了狗,是不太可能會把牠放生,
但我還是擔心會有萬一。
我只能期待筱惠在仔細考慮過後,會覺得養狗只是她的一時衝動。
接下來幾天,我在門上加了副新鎖,下班後也盡快回家,
希望能讓筱惠安心點,然後打消養狗的念頭。
有天下班回家時,打開門突然聽到小狗細碎的叫聲。
『我好像聽見狗叫聲。』我問,『妳聽見了嗎?』
「在那裡。」筱惠右手遙指牆角的一個紙箱子。
我走近紙箱,看見一隻小狗。小狗看見我,又叫了幾聲。
『怎麼會有隻小狗?』我很驚訝。
「同事家裡的母狗上個月生出一窩小狗,她問我要不要養一隻。」
筱惠越說聲音越小,「所以我就……」
不知道該說這是劫數還是緣分,我看著那隻小狗,久久說不出話。
筱惠說今天回家的路程很驚險,下班後她先陪同事回家看狗。
當她看到一窩小狗時,全身起了雞皮疙瘩,便想打消養狗的念頭。
但事已至此,同事又很熱心幫她挑狗,她只好硬著頭皮點頭。
同事抱起小狗要交給她時,她卻嚇了一跳,又起了雞皮疙瘩。
即使是可愛的幼犬,她還是不敢摸,更別說抱了。
同事只好將小狗裝進紙箱內,再將紙箱放在筱惠的機車上。
騎機車回家的路上,筱惠根本不敢低頭看狗,全身的神經繃到最緊,
握住手把的雙手也微微顫抖,好不容易才安全回家。
我轉頭看著躺在床上的筱惠,她拉著棉被蓋住全身只露出一雙眼睛。
她的眼神流露出不安和些微恐懼,像闖禍的小孩正等著被責罰。
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既然這麼怕狗,幹嘛非得養狗?
『牠斷奶了嗎?』我問。
「同事說牠剛斷奶。」
『我弄點東西給牠吃吧。』
「好。」筱惠的聲音很細,「謝謝。」
『既然養了狗,就要好好照顧牠。』我說,『知道了嗎?』
「嗯。」她的聲音更細了。
隔天下班回家時,除了聽到小狗叫聲外,竟然還聽到筱惠的尖叫聲。
『發生什麼事?』我急忙打開門,心跳瞬間加速。
我沒看見筱惠,只見小狗在關上門的浴室外頭猛叫。
「你……」筱惠發抖的聲音從浴室內傳出,「你趕快把牠抱走。」
我把小狗抱在懷裡,敲了敲浴室的門,說:『沒事了,妳出來吧。』
筱惠緩緩打開浴室的門,門只開了三分之一,便側身閃出跳到床上。
『有這麼誇張嗎?』我嘆了口氣。
筱惠說小狗突然舔了她的腳趾頭,她又驚又怕,反射似的閃躲。
但小狗卻一直跟著她,情急之下她只好衝進浴室鎖上門。
於是小狗在浴室門外猛叫,她在浴室內尖叫回應。
『即使再怎麼怕狗,也應該保留最後一絲人的尊嚴。』我說。
「什麼尊嚴?」
『應該是小狗被關在浴室,人在浴室外面才對。』
「無聊。」筱惠看我抱著小狗向她走近,急忙揮揮手:「不要過來!」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得先讓筱惠不怕狗才行。
我抱著小狗,開始訓練筱惠用一根手指頭輕輕碰觸小狗身體,
然後再用一根手指頭撫摸小狗身體。
一根手指頭的訓練課程結束後,接下來便是兩根手指頭。
最後筱惠已經敢用整隻手掌撫摸小狗身體。
『妳真是厲害,竟然只花三天就敢用手摸小狗了。』
「你這是讚美?」筱惠白了我一眼,「還是諷刺?」
我笑了笑,將懷中的小狗作勢要遞給她。
筱惠嚇了一跳,往後退了兩步。
接下來的訓練課程是讓筱惠從小狗背後抱起小狗。
當她習慣了以後,便要嘗試看著小狗眼睛,從小狗正面抱起小狗。
這部份最難,筱惠遲遲不敢動手,我怎麼鼓勵都沒用。
『妳做不到的話,我就不娶妳了。』
「你敢?」
『妳敢不抱小狗,我就敢不娶妳。』
「抱就抱。」筱惠別過臉、閉上眼睛,終於從小狗正面抱起小狗。
『眼睛要張開。』
「知道啦!」筱惠睜開眼睛,轉頭面對小狗。
小狗突然叫了一聲,伸出舌頭,表情看起來像是在微笑。
筱惠先是楞了楞,隨即笑了起來,而且越笑越開心。
可能是筱惠太開心了,也可能是一時衝動,她竟然將小狗抱進懷裡。
「你逃不掉了。」筱惠撫摸懷中的小狗,笑著說:「你得娶我了。」
『這是我的榮幸。』我也笑了。
經過了六天,筱惠終於不再怕狗。
新工作做滿半年後,一切都很穩定,應該可以準備成家了。
米克這時候剛滿3歲,毛越來越長甚至會完全蓋住眼睛。
雖然牠看起來滿臉大鬍子好像很老,但其實牠正值青年時期。
洗澡時還好,但吹乾就是大工程了,筱惠得用吹風機吹一個半小時。
也因為這樣,自從米克變為成犬以來,筱惠已弄壞了三台吹風機。
每當帶牠出去散步時,我都會懷疑牠是否看得見路?
也常碰見看不下去的歐巴桑說:「你嘛好心一點,幫狗剪個毛吧!」
但我們找了幾家寵物美容店,米克都被列為拒絕往來戶。
米克太凶了,根本沒有人可以靠近牠幫牠剪毛,甚至還有人被牠咬傷。
後來經由朋友推薦,終於找到一個極具愛心又不怕死的寵物美容師。
她養了五條狗,深諳狗性,懂得以朋友而非駕馭者的角色去接近米克。
她似乎很有一套,戴上口罩的米克會勉強讓她修剪毛,也會讓她洗澡。
筱惠也因而輕鬆不少,幫米克洗澡的工作偶爾可以讓別人分擔。
31歲那年秋天的某個夜晚,我和筱惠在陽台看夜景,米克趴在身旁。
那晚的天氣十分涼爽,夜空中甚至出現難得的星星。
『米克。』我低下頭說,『你贊不贊成爸爸跟媽媽結婚?』
米克突然直起身,前腳抓住我大腿,拼命搖晃尾巴。
「米克贊成了。」筱惠笑說。
『不,米克非常反對。不然牠幹嘛搖尾巴?』我說,
『這跟人類用搖頭表示反對是同樣意思。』
「喂。」筱惠突然很正經,「我生氣了。」
『抱歉。』我陪個笑臉,『妳說的對,米克確實贊成了。』
「那你該怎麼說?」
『嫁給我吧。』
「我要你完整地說。」
『筱惠。』我牽起她的手,左膝跪地,『請妳嫁給我吧。』
「嗯。」筱惠點了點頭,笑了笑,但眼眶有些潮濕。
我們打算明年開春就結婚,也計畫買個房子,組個新家庭。
我和筱惠的老家都不富裕,可能沒有多餘的錢贊助我們買房子,
而且我們也不想向家裡要錢,畢竟都30幾歲了,怎能再跟家裡伸手?
我們看中一間屋齡12年的公寓房子,兩房一廳,室內約20坪。
雖然房子又舊又小,但房價較便宜、周圍環境也還可以。
而且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附近有座不禁止狗進入的公園。
這幾年省吃儉用下來,我和筱惠都有些積蓄,加起來應該夠付頭期款。
剩下還有七成的銀行貸款,下半輩子再繼續做牛做馬慢慢還。
然而在年底時,我上班公司所在的大樓竟然發生火災。
起火點在15樓,公司在17樓,火勢向上延燒,整間公司付之一炬。
幸好火災是在假日期間發生,因而並沒有造成公司任何人員傷亡。
公司短期內無法營運,便給了員工一筆資遣金,請他們另謀高就。
於是我這好不容易找到的穩定工作,又沒了。
而距離預定的婚期,只剩兩個多月。
結婚是件大事,不只牽扯到兩個人,也牽扯到兩個家族。
關於婚前的提親、婚紗、寄發喜帖等,結婚當天的婚宴、儀式等,
需要煩心的事情既多又雜,而且得事先規劃處理,也得花不少錢。
但我當務之急卻是再找新的工作,而我的錢也幾乎全投進新房子了。
腦袋突然裝進太多亟需解決的問題,都快炸裂了。
「一切從簡吧。」筱惠說。
『理論上結婚一生才一次,要很慎重。』我說。
「要慎重的是結婚的心態,不是結婚的過程。」
『什麼心態?』
「你考慮清楚要走入婚姻嗎?」她沒回答,反而接著問:「你知道將來
必須對伴侶永遠忠誠嗎?你瞭解組一個家庭所需擔負的責任嗎?」
『我當然已經考慮清楚,也很明確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這樣就夠慎重了呀。」她笑了笑,「至於結婚的過程,簡單就好。」
筱惠說服了我,我們便決定去法院辦理手續簡單的公證結婚,
一個月後在我老家補請婚宴。
至於婚紗攝影,筱惠挑了一家很便宜的公司,而且是拍最便宜的那種。
我們還讓米克入鏡,然後選了張米克站中間、我和筱惠彎著身子分站
左右的照片來放大並加框,打算將來掛在新房子的臥室牆上。
『蜜月旅行妳想去哪?』我問。
「去東部就好了。」
『開什麼玩笑?』我嚇了一跳,『至少是得坐飛機離開台灣的地方。』
「那就澎湖吧。」她說,「澎湖也可以坐飛機去呀。」
這點我堅決反對,我讓她選日本或韓國,但她要更近更便宜的地方。
最後我們各退一步,就到香港度蜜月,四天三夜。
而且還是旅行社正促銷的優惠方案。
新工作方面也有進展,有個大學同學因為要離開這城市回老家工作,
便向他老闆推薦我頂替他的缺。那位老闆約了我面談後,決定用我。
我上班一星期後,發覺這裡的工作量較大,而且待遇偏低。
不過我也沒什麼好挑剔的,好不容易有了新工作,要認真做才是王道。
新房子的過戶手續也辦好了,我和筱惠打算公證結婚後就搬進去。
距離公證結婚還有一個禮拜,我突然想到還得買一只戒指。
筱惠很體諒我,處處幫我省錢,無論如何在戒指方面我絕不能寒酸。
我想買一只鑽戒,但現實的情況是,我的口袋和存摺都空了。
跟家裡借錢嗎?不好。
買房子都沒開口跟家裡要錢了,何況只是買一只鑽戒。
而且家人如果知道我連買鑽戒的錢都沒有,會很擔心我的經濟狀況。
找銀行預借現金嗎?也不好。
萬一養成向銀行預借現金的習慣,以後很容易會變成卡債族。
我又騎車載米克到很遠的公園,絞盡腦汁思考錢從哪裡來?
即使是便宜一點的鑽戒,少說也得兩萬多塊吧。
如果把機車賣了,了不起也才一萬塊,而且筱惠馬上就知道了。
當她知道我把機車賣掉籌錢去買鑽戒的話,一定會很生氣。
看來只好跟朋友開口借錢了。
但是我臉皮薄,開這種口很艱難,而且也會讓朋友為難。
『米克。』我低下頭看著牠,『你覺得跟朋友借錢好嗎?』
米克沒出聲音,只是抬頭看了我一眼,吐了吐舌頭。
我猛然用力打了一下自己的頭,覺得我實在太過份了。
筱惠都可以委屈自己、處處替我設想,為什麼我不能像她一樣?
為了筱惠,即使赴湯蹈火也不該皺眉頭,何況只是向朋友開口而已。
決定了,就跟朋友借錢吧。
「喂。」我一進家門,筱惠便說:「你又一個人帶米克出門了。」
『抱歉。』我說,『我只是想一個人安靜地思考一些事情而已。』
「你在想什麼事?」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笑了笑,『而且我已經想通了。』
「到底是什麼事?」
『我只是在想公證結婚那天要穿什麼而已。』我趕緊編了個理由。
筱惠似乎不信,從頭到腳打量著我全身。
「你知道嗎?」她突然說,「我一直想不通一件事。」
『什麼事?』
「電影或電視裡,常出現男生偷偷買戒指給女生並向她求婚,然後
女生總是又驚又喜的情節。」她頓了頓,「我覺得這是騙人的。」
『為什麼是騙人?』
「你曉得我手指的尺寸嗎?我左手的無名指該戴多大的戒指?」
我完全答不出來,而且她提到戒指時也讓我嚇了一跳。
「對嘛。」她說,「戒指的尺寸很細,通常得親自去試才知道合不合。
男生根本不知道女生手指頭大小,又怎麼知道該買多大的戒指?」
『好像有道理。』
「但電影或電視裡的女生看到戒指後總是喜極而泣,然後讓他將戒指
套進她手指,而戒指也會剛好。你不覺得這是天大的謊言嗎?」
『他可以事先帶她去量手指尺寸啊。』
「笨蛋。」筱惠笑罵,「這樣還能叫驚喜嗎?」
『喔。』我應了一聲。
「既然這種浪漫情節是謊言,我們就不該被騙,更不該仿效。」
『嗯。』我有點心虛,『妳為什麼突然說這些?』
「你是不是想偷偷買戒指給我?」
『啊?』我大吃一驚以致結巴,『哪……哪有。』
「你少騙我了。」她問,「還有,你身上沒錢了,你怎麼買給我?」
『妳怎麼知道我沒錢了?』我又吃了一驚,而且這一驚非同小可。
「拜託!我是你老婆耶!」筱惠笑了起來,「如果連老公身上有多少錢
都不知道,那我下半輩子還混什麼。」
我覺得很尷尬,不禁滿臉通紅。
「說吧。」筱惠淡淡笑了笑,「你哪來的錢買戒指給我?」
『我……』我頓了頓,『我打算跟朋友開口借錢。』
「跟朋友借不如跟我借。」她拍了拍胸口,「我還有錢,明天我們一起
去挑戒指吧。」
『這……』
「先說好,我不喜歡鑽石,所以別買鑽戒。」
『妳不喜歡鑽石?』我很納悶。
「聽說很多鑽石背後沾了非洲人民的血,所以才會叫血鑽石。」她說,
「如果結婚時戴鑽戒,婚姻也許會不幸呢。」
『胡說。』
「總之我們買簡單的金戒指就好。」
『可是……』我吞吞吐吐,『可是我想買鑽戒給妳,因為……』
「我問你。」筱惠打斷我,「你是真心想娶我嗎?」
『嗯。』我點點頭。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想娶我的念頭?」
『退伍那天,見到妳的那一刻開始。』
「你以後會不會變心?」
『不會。』我搖搖頭。
「你會永遠真心待我嗎?」
『嗯。』我又點點頭。
「鑽石太堅硬了,我不要。」筱惠雙手環抱著我的腰,臉貼住我胸膛,
「我只要你這顆柔軟的心。」
我感動到無以復加,也張開雙臂緊緊抱住她。
所謂的幸福,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吧。
米克突然叫了一聲,驚醒了我和筱惠。
「米克來。」她朝米克招了招手,「媽媽抱抱。」
米克直起身,前腳搭著她的腰,她彎下身左手摟著米克,右手抱著我。
我也彎下身騰出右手摟著米克,左手依然抱著筱惠。
「我們三個一定會很幸福的。」筱惠笑了,很開心的樣子。
隔天我們到銀樓買了一只金戒指,才花了兩千多塊。
這只金戒指的樣式很簡單,不過是單純的圓,沒任何裝飾和圖樣。
筱惠說這只金戒指很像電影《魔戒》中那只充滿神奇力量的魔戒,
兩者都是單純的圓,只不過魔戒上面多刻了一些文字而已。
「也許威力越強的戒指,造型越簡單。」她把玩著那只金戒指,笑說:
「戴上它後,搞不好會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幫助我們白頭偕老呢。」
32歲那年3月,我和筱惠到法院辦了公證結婚。
結婚後三天,我、筱惠和米克搬進了屬於我們三個的新房子。
前任屋主據說移民到加拿大了,因此電器和傢俱都沒搬走。
這些電器和傢俱雖然有點老舊,但還堪用,我們便留了下來。
等將來有錢後再一樣一樣換新。
搬過來的東西大致整理完後,我和筱惠就帶著米克到附近公園走走。
牠似乎對這座公園有極大的興趣,我一直被牠拉著跑,筱惠在後面追。
看來米克很喜歡這裡,搬來這裡真是搬對了。
蜜月旅行前夕,我和筱惠把行李裝進一個很大的行李箱。
照理說度蜜月應該是很快樂的事,但我們整理行李時卻有些不安。
這種不安似乎感染了米克,牠一直繞著行李箱來回走動。
自從養了米克3年半以來,每個夜晚我和筱惠起碼會有一個陪牠過夜。
如今米克即將要獨處三個夜晚,因此我們的心裡都很不安。
出發前一天,我跟朋友借了車,打算先送米克回老家,隔天再去機場。
我老家在南部,而且我們是從高雄小港機場出發到香港,所以順路。
我開車上了高速公路,筱惠在後座安撫似乎有些不安的米克。
『護照、機票確定都帶了吧?』我問。
「嗯。」筱惠笑說,「也記得帶了米克。」
『我們再想想看,是否還有什麼東西忘了帶?』
「呀!」筱惠突然叫了一聲,「忘記帶行李箱了!」
我差點緊急煞車。
新家在四樓,開車出發前我先將行李箱搬到公寓一樓鐵門邊,
沒想到竟然忘了搬上車。
我趕緊下了交流道,在路上迴轉後,再上高速公路往回走。
當看到行李箱還好端端的放在一樓鐵門邊時,我和筱惠同時放聲大笑。
這件只記得帶米克卻忘了帶行李箱的糗事,被朋友們嘲笑了好多年。
我把行李箱搬上車後,再重新開上高速公路回老家過夜。
隔天天色才濛濛亮,我和筱惠便像小偷似的輕輕打開大門準備離去。
米克發現後衝了過來,我趕緊將門關上,牠只能隔著門吠叫。
米克吠了幾聲後,沒聽見我們的回應,便開始發出嗚嗚聲。
筱惠很心疼,不斷在門邊說:「米克乖,媽媽很快就回來了。」
「你們趕快走吧。」被米克吵醒的媽媽說,「別誤了飛機航班。」
不知道別的夫妻蜜月的第一晚會如何度過,我想一定浪漫到無盡頭。
也許女生會穿上糖果內衣或巧克力內褲等。
「米克現在不知道怎麼樣了?」筱惠問。
『應該還好吧。』我說。
「你也不確定嗎?」
『嗯。』我說,『不過我媽一定會好好照顧牠。』
結果我們蜜月的第一晚,卻是在擔心米克是否安好的氣氛下度過。
從香港度完蜜月回台灣,才剛回到老家門口,便聽見米克在門邊狂吠。
媽媽開了門,米克火速衝出來先撲到筱惠身上,連續撲了三次後,
再轉身撲向我,嘴裡一直叫個不停。
米克的叫聲很有喜極而泣的味道,我猜想牠可能原以為被遺棄了。
媽媽說米克這幾天幾乎沒吃,整晚守在門邊,連續三晚都是。
「米克。」筱惠蹲下身緊緊抱住米克,「媽媽不會再丟下你了。」
蜜月旅行結束後,我們三個開始進入新的生活軌道。
客廳的落地窗外有小陽台,擺了洗衣機,也在那裡曬衣服。
主臥還算寬敞,窗外有窗台,我們在窗台上種了盆金桔圖個吉利。
主臥牆上沒什麼裝飾,只掛著那張米克也入鏡的結婚照。
另一個小房間當成我的工作室,裡面擺了電腦和周邊設備。
晚上米克睡在我們床邊,至於是哪一邊就很隨機了。
但如果牠睡前躺在我這邊,早上就會躺在筱惠那邊;
反之睡前如果在她那邊,早上就會在我這邊。
米克偶爾會說夢話,睡夢中會哼哼阿阿亂叫,我懷疑是夢到貓。
每天早上要出門上班時,米克會走到門邊看著我坐下來穿好皮鞋。
「爸爸要上班了。」我穿好鞋,摸摸牠的頭,「米克要好好看家喔。」
然後米克目送我站起身,開門離去。
下班回家時米克就激動多了,我剛爬上四樓就會聽見牠的叫聲。
我一進門,牠咬起我的室內拖鞋就跑,我脫下皮鞋後便開始追牠。
我得和米克在房子內追逐幾分鐘牠才會停下來,然後牠咬著拖鞋頭、
我抓著拖鞋尾,再互相拉扯一分鐘。
最後我才慢慢掰開牠的嘴,把拖鞋拿出來穿上。
這過程包含了牠最愛玩的遊戲--拔河和追逐。
搬進這裡後筱惠發明了一項可以跟米克玩的新遊戲。
她會先向我使眼色,我收到暗號後趁米克不注意時躲起來。
「米克。爸爸呢?爸爸在哪裡?」筱惠假裝很驚慌,「快去找爸爸。」
牠便會焦急的在屋子裡四處又嗅又找,一旦發現我後便撲向我,
然後再跑回筱惠身邊搖尾巴。
有時是筱惠躲起來,我叫米克去找媽媽。米克的動作順序還是一樣。
筱惠說這叫捉迷藏,不管玩了多少次,米克每次總是很認真找。
除了出門散步時得用繩子拴住牠以便牽著牠外,我們從沒拴住米克,
更別提用籠子之類的東西關著牠。
牠是家裡的一份子,牠愛待哪就待哪,想睡哪就睡哪。
但如果有工人來家裡裝修時,我得先將牠關進小房間,以免牠傷人。
米克會狂吠而且前腳不斷抓著房門弄出很大的聲響,房門佈滿了爪痕。
「你們的狗好凶。」工人要離去時似乎心有餘悸。
朋友如果來家裡作客時就不能把米克關進小房間了,不然會很吵。
我只好把米克緊緊抱住,不斷說:『米克乖,這是爸爸的朋友。』
過了十分鐘左右,如果米克停止低吼,我便會試著慢慢放開牠。
在我隨時保持警戒下,米克會走近朋友身邊嗅一嗅,再走回我身邊。
朋友只要來過兩次,第三次再來家裡時我便不必再抱住米克。
牠只會走到朋友腳邊嗅了嗅,有時還會搖搖尾巴。
但朋友不管來過多少次,我都會叮嚀他們千萬別摸米克。
由於住的是公寓,同一層樓裡還有其他三戶。
每當同一層樓的鄰居經過我家大門前時,米克總會衝到門邊,
俯下身朝著門縫,隱隱發出低吼聲表示警告。
還好這時米克不會神經質似的狂吠,不然鄰居抗議的話我就傷腦筋了。
有次在門外碰見隔壁的男主人,他說他經過我家大門時總會繞個圈。
我只能跟他說抱歉,家裡的狗太凶,希望不會對他造成困擾。
「沒關係。」他笑了,「倒是我太太很羨慕這種天然的保全系統。」
附近的公園只要走3分鐘,因此我和筱惠幾乎每天都會帶米克去公園。
如果那天我們很忙或很累以致沒帶牠去公園時,牠便會一直望著我,
嘴裡還發出細微的嗚嗚聲。
後來只好天天都帶牠去公園,風雨無阻,即使是颱風夜也一樣。
刮颱風的夜裡,我會讓筱惠待在家,然後我一個人帶米克去公園。
我穿著雨衣、左手撐傘(傘用來幫牠遮雨)、右手牽著米克,
頂著狂風暴雨在公園裡散步。
說是散步,其實是狼狽地搖搖晃晃行進。
在這樣的風雨中,傘根本無法完全遮雨,米克總是淋得全身濕透。
但即使全身濕透,也絲毫不減米克逛公園的興致。
由於這公園不拒絕狗進入,因此很多養狗的人會來這裡遛狗,
也常聚在一起聊聊養狗經,但我和筱惠通常不會加入。
一來他們養的是血統純正的名犬,而米克是mix;
二來我怕米克萬一咬傷了他們的狗,我會賠不起。
我們一家三口只是單純來公園散步而已,沒有養狗經可聊。
也許是因為來這公園的狗大多是各式各樣具純正血統的名犬,
所以米克這隻混種狗反而特別。
「這是什麼血統的狗?」他們通常好奇地問,像是發現新大陸。
『只是混的。』我總是這麼回答。
「喔。」他們應了一聲,語氣有些失望。
米克只是混種狗,牠的爸爸和媽媽也只是在這城市混口飯吃的人。
摻雜兩種毛色而且頭髮又長又亂又捲的米克,在公園裡還滿有名的。
人們似乎覺得牠很可愛,總會停下腳步多看牠幾眼。
「這隻狗的長相還滿性格的。」他們總笑著對我說。
不過後來發生一白戰三黑的事件,大家印象改觀,開始有點敬畏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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