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鄉 | ||||||||
1. | 台灣省政府 | 1. | 縣 | 2. | 鎮 | ||||
福建省政府 | 3. | 市 | |||||||
1. | 省 | 2. | 省轄市 | 1. | 區 | 基隆 | |||
(省政府為行政機關外派) | 新竹 | ||||||||
2. | 省諮議會 | 台中 | |||||||
嘉義 | |||||||||
台南 | |||||||||
地方政府 | |||||||||
2. | 直轄市 | 1. | 台北市 | 1. | 台北市政府 | 副市長兩位 | |||
台北市議會 | 由市長任命 | ||||||||
2. | 高雄市 | 2. | 高雄市政府 | 行政院備查 | |||||
高雄市議會 | |||||||||
3. | (未來台北縣政府) |
只有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有區
基隆市為甚麼有區??
1. | 鄉 | ||||||||
1. | 台灣省政府 | 1. | 縣 | 2. | 鎮 | ||||
福建省政府 | 3. | 市 | |||||||
1. | 省 | 2. | 省轄市 | 1. | 區 | 基隆 | |||
(省政府為行政機關外派) | 新竹 | ||||||||
2. | 省諮議會 | 台中 | |||||||
嘉義 | |||||||||
台南 | |||||||||
地方政府 | |||||||||
2. | 直轄市 | 1. | 台北市 | 1. | 台北市政府 | 副市長兩位 | |||
台北市議會 | 由市長任命 | ||||||||
2. | 高雄市 | 2. | 高雄市政府 | 行政院備查 | |||||
高雄市議會 | |||||||||
3. | (未來台北縣政府) |
北縣升格/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三讀 台北縣確定升格!
http://www.ettoday.com/2007/05/04/10844-2091385.htm
2007/05/04 12:40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在朝野立委同聲支持下,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4日上午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台北縣確定升格,包括組織編制、職務列等及預算分配等均比照直轄市;北縣名稱雖然沒變,但形同「準直轄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後,台北縣長周錫瑋親自到立院議場外,感謝國民黨及朝野立委的支持,讓台北縣順利升格。
朝野黨團上午協商達成共識,變更院會討論事項議程,將原本列為第14案的「地方制度法第4條及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改列為第2案,在不分黨派立委一致支持的情況下,順利三讀通過,藍綠皆大歡喜。
http://www.cy.gov.tw/businessqa/businessqa_08.asp?bar1=12&bar2=2
監察院資料
項目 | 彈劾案 |
---|---|
行使原因 | 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 |
行使對象 | 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 |
審查及決定 |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贊成,即作成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
今天早上聽廣播聽到科索伏已經獨立
不過塞爾維亞將視為非法行動
雖然不會使用武力
不過會使用國際有力人士的壓力來進行勸說
相關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17/19/tmgg.html
下面幾則新聞很有趣
我在新聞上看到記者訪問他高雄想去哪裡玩
遊客回答: 這裡我沒興趣...
原始網址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zITOCrVHdE4ASmpw1gt./SIG=12ffuacmj/EXP=1203133518/**http%3A//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12/8/tbro.html
行政機管選舉:
立法機構選舉:單一選區、半比例代表制(單記不可讓渡投票)、比例代表制、混合制.
政黨的分類:
學生有照肇事 父母連帶賠償
更新日期:2007/12/03 04:09
民法上19歲還未成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9歲劉姓學生騎重機車撞傷東勢鎮詹姓果農至重傷害,劉某也傷得不輕,學生雖有駕照,但法官認為孩子未滿20歲,駕照只是交通管理手段之一,父母仍要負連帶責任,判決連帶賠償詹某318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2004年5月間劉姓學生在東勢鎮東崎街行駛,為了超車加速跨過對向車道,要超越詹姓農民的機車,詹某正要左轉進入小巷,劉某閃避不及撞上,雙方都重傷,詹姓農民較嚴重,工作能力損失100%,劉姓學生也不輕,工作能力損失70%。
阿嬤愛孫太過火 女兒拒騷擾
更新日期:2007/12/03 04:39 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有位固執阿嬤,對外孫女愛得過火,連親生女兒也受不了,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審理時,阿嬤親生兒子因亦有同樣慘痛遭遇,還出庭作證支持妹妹。法官除判准阿嬤不得騷擾女兒及外孫女外,另她經療養院診斷認知信念也達到偏差程度,勒令得接受心理及認知輔導。
「我每天無事可做,只希望能夠好好照顧孫子。」翁姓阿嬤對自己行為導致女兒、兒子備感壓力後,無辜地說,「由於女兒、女婿沒有帶小孩經驗,我覺得女兒沒有時間煮東西給孩子吃,阮孫會營養不良,所以我要帶回去自己顧,並沒有惡意。」
「母親會到幼稚園搶我妹妹的小孩,我覺得很不可思議。」阿嬤親生兒子支持妹妹,並說「我們實在無法接受母親帶小孩方式,我們要自己帶小孩,可是母親卻執意要幫忙,還不斷打電話騷擾妹妹的同事及長官,造成妹妹很大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