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補充 今天環境教育教授講的好好,他說: 在美國有一戶人家因緣際會養了一頭熊,養了30年,後來動物團體來訪視,看完回去就對他提告,因為他家給熊的空間不太大,也有點陰暗,於是這戶人家敗訴,要改善飼養環境。這是動物福利論。 他改善完飼養環境了,結果動物團體又來提告,說這隻熊30年來都沒有朋友跟伴侶,嚴重影響熊的身心,飼主說沒辦法當時就是撿到了,事實已經發生,最後動物團體敗訴。這是動物權利論。不應該將一個生物抽離他原本的族群、棲息地。 目前的動物園只能提倡有動物福利,因為改善硬體容易,可是動物權利是不可能達到,所以他們用做教育意義來彌補犧牲的動物權 以前對動物權利論跟福利論沒有很好的區分例子 ---- 動物福利論與動物權利論是兩種不同的哲學思考 動物福利論認為要殺動物可以,可是必須用人道的方式對待動物,利用動物產生的利益應大於對動物的傷害(所以抓2000隻蝙蝠研究血清只要能救活5億人是可以的),屬於效益論。 動物權利論是認為動物的權利跟人一樣,人應該善待有感知能力的動物,人類利用動物應考量必要性,避免為了人類次要價值而凌駕於動物的主要利益,義務論。 這篇寫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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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貓撿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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