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拿他的東西會一直尖叫....幸好有媽咪傳這篇給我看,要瞭解孩子的階段性,用正確的方式對待,記得第一次他會搖頭說不要,我把湯匙和飯拿到他嘴邊,他搖頭,我不死心又往前送,他就拿手揮打掉我的飯,當下我很生氣,小孩子怎麼可以把揮手打媽媽,但是隔一兩個禮拜發現,他的拒絕就是先搖頭,再來就是揮開,是我把湯匙放在他會揮開的範圍,是我不懂他的性格
第一次聽到他稚嫩的聲音喊爺爺~奶奶~好好聽阿,現在很會要爺爺撥YOYO的dvd來看
以下是文章
一歲多的孩子,都易怒愛哭鬧嗎?
一歲多的孩子可以為了要不要走過一道門的小事,躺在那大哭大鬧發上半天的火,讓爸爸媽媽覺得莫名其妙!當然也能為了接不接受您的逗弄而有所感覺,也許您會說:「他以前很喜歡這樣玩!」但是要請成人諒解的是,這種突如其來的獨立意識,以及相隨出現的抗拒行為與態度,往往伴隨孩子開始學會走路而同時出現。
在追求獨立的過程中,孩子小小心靈中常有又愛又怕的感覺「我要不要?我行不行?」這樣的內心衝突是非常強烈的,沒有經過一段時間,是理不出頭緒的,而內心衝突所引發的亂發脾氣的現象,開始於一歲,到兩、三歲會達到巔峰。等孩子克服了這些情感衝突之後,就會變得比較講理。在這之前,當他情緒失控時,家長也只能抱著他、安慰他;或是把他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請您閉上嘴巴,不需要說教或責罵,只要任他盡情的發洩所有的情緒,直到他願意坐回您的懷中,讓您抱抱他、安慰他為止。家長需要先處理的是孩子的情緒,再處理孩子的行為。
家長要培養出一個獨立的一歲小孩,而非一個被溺愛的孩子。被寵壞的孩子不知道何時該尊重規範,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到的底線。孩子被寵壞的負面行為,開始對於規範的討價還價,他們此時的語言能力還不足以用來和您討價還價,於是就會用行動,不斷的試探您,試探的行為往往堅強而持久,不是次數多而是時間長,但是事實上,他本能的知道什麼是應該做的。父母若能堅定的處理問題,為孩子的行為設限,就可幫助孩子接受規範,不致被寵壞。
另一方面要接納孩子對「一致」的需求;他們喜歡「一樣」和「重複」,因此只要辦得到,盡量讓孩子的玩具和他的其他東西放在他熟悉的地方,家裡的各種家具也要放在他習以為常的地方。孩子要每一樣東西都在該在的地方,連時間也都得要固定,一天當中的每一項活動都要按既定、預料得到的次序進行;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喜歡知道事情會怎麼樣進行,當他可以掌握事情發生的次序時,就比較不容易發怒了!
小孩已經斷奶了,還是要叼著奶瓶到處走
餵母奶的媽媽常常表示孩子已經斷奶了,孩子還是不時回來解媽媽的扣子找奶吃,覺得蠻難為情的。其實一天辛苦工作下來,或在小傢伙鬧了一天,唱了一天反調之後,能有機會母子相親,在媽媽胸前重聚,這種感情多好啊!
孩子到了這個年紀,家長們也想知道是否可以把奶瓶戒了。許多孩子其實已經不再用奶瓶來喝奶,但還是喜歡整天嘴裡叼個瓶子到處走來走去。這種用法並不適當,因為孩子不是用奶瓶吃奶,而是把它當成心理支撐的手杖;奶瓶一旦失去進食的功能,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了。
家長可以將小毯子,洋娃娃,或是孩子心愛的其他東西,和奶瓶綁在一起,逐步幫孩子轉移對奶瓶的依戀。只在喝奶時間,才給他奶瓶,並且抱在你的懷中吃。如果在進食以外的時間孩子向你要求奶瓶時,答應等他午睡和晚上睡覺以前一定給他,可是得你來餵才行,把奶瓶的功能回歸到「進食」。
在公共場所耍賴
要打破孩子的牛角尖最好的方法是轉移焦點到完全不同的地方。你可以帶著他離開,也可以用一些新奇的話來問孩子。例如:你問他:「你的車子呢?」這個方法通常效果甚佳。同時也可以給他一個或兩個選擇讓他決定「我們現在要先騎馬,還是去吃飯?」如果很明顯的,他不滿意你的建議,那就只要抱起他,帶離那個地方。當然他也許會哭鬧、尖叫;可是與其繼續那種荒謬的問答:「到底要不要聽話?」、「你現在要回家嗎?」、「你要玩嗎?」、「拜託你不要哭了好不好?」不要這種既沒有結果,又使人沮喪,或無法使他高興的問答,那麼索性就把他帶到觀眾稀少的地方,讓他哭鬧、尖叫、不高興一場吧!早早完整的發洩完,早早結束!對於在餐廳內哭鬧的孩子,建議家長可以把他抱到門外的走廊上對他說:「等你生氣完,我們就進去!」、「現在你可以哭!」讓孩子有發洩的空間,也不致於影響他人。
最後要提醒家有一、兩歲幼兒的爸爸媽媽,要避免孩子出現惱人動作,可以參考以下的原則:
1.慎用「選擇法」
應付這個年紀孩子的技巧中,最有用、也可能最危險的是教孩子「做選擇」。如果使用得當,這個技巧可以使你順利的度過許多緊張的時刻,和許多困難的日子;可是使用不當則難上加難。如果遇到他僵持不前,而服從與否又無傷大雅時,「選擇法」對他最有效,可用來打破僵局,終止他拖延的情形。例如:你可以說:「你要藍的?還是紅的?」「要我講母雞故事?還是小豬的故事?」孩子通常會選擇第二個,那是因為比較晚提出的緣故,尤其是兩歲半的孩子更是這樣。因此如果你有偏好,把它擺在後面提出來最為明智。孩子覺得是他自己在做決定,他要做自己要做的事,而不是你要他做的事,他能掌握狀況的這種感覺,使選擇法用來極為有效。
是否適用「選擇法」,與孩子的人格特質也很有關係。許多孩子個性明快,知道自己的心思,覺得做決定很容易也能固守不變,這些孩子喜歡做決定時,那份自由和表明自我的感覺,因此選擇幾乎一定會獲得他熱忱的合作,屢試不爽。有些孩子則似乎天生就無法做選擇,例如有一種孩子好像完全沒有主意,不知道自己要什麼,要他們做選擇,簡直讓他越來越糊塗,此時就不宜使用「選擇法」。
2.技巧性的說話不如單純的行動
技巧的提出問題,對一、二歲的孩子具有絕佳的誘導作用。例如:「你的外套該放那兒呀?」這句話要優於命令句:「把你的外套掛起來」。並且比較能獲得積極的反應。不過,要小心避免他可以用「不」來回答的問題,例如:「你要進去嗎?」他很可能就回答你:『不要!』對孩子任何口頭的技巧仍然需要行動的支持。事實上,就連最聰明的口頭技巧,也常常比不上單純的行動,例如:你覺得孩子該上廁所了,就直接牽著他去廁所,而不要問他:「我們去上廁所好不好?」。
也請千萬避免因為孩子的要求和頑固而情緒激動。畢竟一、二歲孩子正努力的在發展各方面的能力,他的行為是「不成熟」,而不是「惡劣」或「叛逆」。雖然孩子成長中的行為,有時會讓你非常苦惱,不過,請努力陪伴孩子度過這個既奇妙且複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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