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好:
因為現在疫情搞得大家很混亂,在此協助大家釐清目前的相關規定。
目前學生分三種會居家的情況,

其一:"確診者",若症狀輕微,則居家照護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恢復正常上課。
其二:"密切接觸者",現在只有與確診者同住的的人才算,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都不到校,實施遠端教學。
其三:"自主應變者",依現在規定,若在確診者9宮格範圍,或其他感覺有風險者可請「防疫假」3天,3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正常上課(上面說潛伏期約2.7天)。那關於防疫假期間的課務可以視同一般請假,不用上課,也可以混成教學,目前我們是一樣架設遠端教學設備。

老師的部分,
其一:"確診",請公假,課務排代。(居隔時間同上面"確診者")
其二:" 密切接觸者 ",有同住者確診,若可遠端上課則不必請假,但請告知學校,將協助架設遠端設備。若身體無法遠端,在3天居隔時請「防疫隔離假」,後4天自主防疫時請「自主防疫假」,會支薪但課務自理。(前封信誤植成"排代")

然後學校似乎沒有「自主防疫假」這個假別,因此若有需求的老師就請「防疫隔離假」再補充敘述。
感恩~

其三:"居家照顧",家裡有家人居家需照顧,若可遠端則不必請假,但請告知學校,將協助架設遠端設備。若無法遠端,那家人屬於"居家隔離"則請「防疫隔離假」,支薪但課務自理;若家人只是 "防疫假"則可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自己的事假或補休等,但都不支薪。

(p.s.老師沒防疫假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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