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國女遭輪暴 被判鞭刑還要坐牢
【聯合報╱編譯田思怡/報導】 2007.11.23 03:57 am
沙烏地阿拉伯一名十九歲女子,去年和前男友相約在一輛車內談判,想拿回自己的照片,沒想到被七名男子挾持性侵。她提出告訴後,法院卻以她和親屬以外男子共處為由,罰她鞭刑九十下。她提出上訴,法院竟指她宣揚此事企圖透過媒體影響司法,加重其刑,變成鞭刑兩百下還要坐牢六個月。
這件案子受到國際媒體大幅報導,令沙國政府十分尷尬。這名年輕女子的律師拉漢說:「此案代表沙國司法體系面臨的種種重大問題。」拉漢挺身幫這名女子辯護,也遭法院撤銷執照。
沙國奉行一套伊斯蘭教遜尼派戒律,將男女嚴格隔離,並對女性多方限制,例如女性不得和親屬以外的男子共處,在公開場合必須從頭包到腳。
這名十九歲的女孩身分未曝光,因她來自沙國東部卡提夫地區,因此被稱為「卡提夫女孩」。她在十六歲那年結識前男友,在男友要求下送了他幾張自己的照片。後來女孩和別人結婚,前男友竟威脅要把兩人交往之事告訴女孩夫家。去年十月兩人相約在一輛車內,女孩想談判取回自己的照片。沒想到路邊冒出七名男子,兩人都被綁架性侵。
女孩提出告訴,初審法院認為她與一名沒有親戚關係的男性同處一車內,判她鞭刑九十下。她提出上訴,本月十四日被法院以「企圖透過媒體影響司法」為由,加重判刑六個月,並處鞭刑兩百下。
拉漢律師說,法庭認為被性侵是女孩的錯,若不是她與一名非親戚男子在一起,就不會發生這種事。這名女孩是在沙國占少數的什葉派,性侵她的一幫男子是占多數的遜尼派。這些男子初審被判刑一到五年,上周加重為二到九年。
女孩表示,她的親朋好友全都認為此事是她的錯,娘家的兄弟還威脅要殺她。事發後,女孩已兩度自殺未遂。
美國國務院廿日對判決表示「震驚」,但未呼籲沙國改判。外界認為美方不願表態,是因為希望促使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重新和談的會議召開在即,沙國也在受邀之列,美國不願得罪。但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否認此說,表示沙國必須自行決定司法判決是否符合民意。
角逐二○○八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提名資格聲勢領先的希拉蕊和歐巴馬,也譴責布希政府坐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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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22 Thu 2007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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