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24/4/or93.html
版主每天花10多小時 也曾受關照

更新日期:2007/11/24 04:39  何醒邦/台北報導 

網站http://885.uptaiwan.com

 「我每天花在這個網站上超過十小時。」對抗紅單網站的版主白先生說,成立對抗紅單網站後,他每天都在答覆與整理,並在法院與圖書館間蒐集資料,但此網站屬公益性質,因為「助人為快樂之本啊」,所以完全不收費用。

 

 也有人質疑網站有教導民眾不守交通規則之虞。但白先生認為,單純的違規,駕駛人若沒有異議,當然也要交錢了事,但如果是誇大不實、讓駕駛人不服的罰單,「就要有對抗的理由。」

 

 白先生說,他在為自己申訴「開車打手機」的紅單案時,是運用「反向思考」法。他試問自己:「如果今天我是法官,受處分人要有什麼證據,我才會相信?」

 

 反覆推敲後,花了一百元,向手機門號所屬的電信公司,調出「撥打與受話」兩方面都有的完整通話紀錄,但這部分就約花了一個月時間。

 

 另一方面,他也先向監理站申訴。他說,可能偶爾會被打回票,因這一步驟是送回原舉發的交通單位調查,很少有單位會自打嘴巴,所以就算有很多人不服,也因怕麻煩,而就此打住繼續上訴到地方法院的念頭。白先生說,他後來是自己照格式寫好聲明異議書,還可請監理站代送,其實不麻煩。

 

 白先生說,成立網站之後,也曾經接過「相關單位」的關照電話,要他適可而止。他認為,對抗紅單是法律給民眾的權利,他只不過喚醒民眾實行而已。

 

 「讓有爭議的罰單,有對抗的理由。」他發現,有些交通規則員警自己也霧煞煞,所以網站的立意在於,使「異議罰單」的數量擴大,法官即可正視員警亂開單的問題。「但不服一定要說出裡由,不能為反對而反對,才不會浪費時間。」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2777&ctNode=960&mp=117051 

對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舉發內容不服,如何辦理陳述(申訴)?
答:
1.具備文件為:
‧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
‧申訴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若有採證照片,請附正本。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若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

2.辦理方式為:
‧親至應到案處所。
‧掛號郵寄至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ybi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