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拍賣11月起將向賣家收1.5%成交費

原始網址: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57443
文/蘇文彬 (記者) 2009-10-08

除了不動產、服務類商品不收成交費外,其餘24種商品均將向賣家收取成交金額的1.5%作為成交手續費。

露天拍賣終於走向付費,宣佈11月起將開始向賣家收取單件商品成交金額的1.5%成交費。

露天拍賣今天已在網站上公告,自11/1的0時起,凡賣家透過該平台賣出商品,除了不動產、服務類別商品不收之外,其他商品均將向賣家收取成交金額1.5%的成交費,但刊登拍賣商品仍維持免費、無刊登時間限制的規定。

按露天規定,成交費依商品種類設有不同的成交單價計費上限,上限介於2千至1萬元之間。以上限為1萬元的相機為例,若相機最終以3萬元賣出,賣家應付的總成交費以1萬元x賣出件數x1.5%計算。

成交費若低於50元露天拍賣將不會通知賣家付費,但超過就會通知賣家以ATM匯款、超商繳款、儲值點數等方式付費。

露天拍賣行銷處行銷總監曾薫儀表示,隨著露天拍賣成長的愈來愈快,刊登的物件、賣家、買家顯著成長,開始向賣家收取成交費對露天拍賣的賣家或買家而言都是有益的,這對露天網站的長期經營,提供安全、穩定的網拍服務品質有益,因此決定開始收成交費。目前露天拍賣約有1930多萬物件,預期10月底就會超過2千萬,吸引賣家約50多萬及數百萬的網路買家使用。

更早之前,Yahoo!在2006年時就已開始收費,向賣家收取3元的刊登費,成交後則收3%的成交費。當時剛起步的露天拍賣以完全免費為號召,吸引不少不滿Yahoo!拍賣收費的賣家轉入露天拍賣。

至於露天拍賣終於也開始收費,是否也會引發用戶反彈,曾薫儀認為影響應該不大,賣家應認識到開始收費是為長期的經營著想,即使開始收費,和競爭對手相比仍是沒有拍賣門檻的網拍平台,且成交費也只有他人的一半,收費後將提供用戶更好更穩定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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