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 980911
類 別 新 聞 稿
摘 要
本院95年度矚重訴字第4號、97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度矚訴字第2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業於98年9月11日16時宣判。本案之主文、事實及理由如附件所示。
附 件
【 新聞稿980911團股.pdf】
本院95年度矚重訴字第4號、97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度矚訴字第2號被告陳水扁等貪污等案件,業於98年9月11日16時宣判。本案之主文、事實及理由如附件所示。
原文網址: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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