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藉著蔡依林在演唱會上推動性平介紹葉同學,議題被大家看見,事情發生的那一年,就開始推動玫瑰少年,我有一些話要說:

1. 有名人推動真的很好,能夠將一些議題推展出去,幾年前上課怎麼講學生也不見得改變態度與想法,看了她的介紹與紀錄片分享卻能聽進去

2. 性別平等是人權,這個世代挺同志是主流,但是我不喜歡藉由我挺同志來證明自己夠主流,我挺同志,我也尊重還不能接受的人,互相理解,而不是強迫對方接受(例如性別平權的文章攻擊婚家制度),我尊重你性別上的選擇,我也希望你尊重我選擇進入婚姻。

3. 這個事件用來推動性別平等很好,但是它的本質要分成兩塊,是什麼樣的氛圍讓一個學生必須下課前就去上廁所?是霸凌,性別上的霸凌。第二塊,這是學校硬體環境維護問題,被判刑要負責的是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學校記取的教訓多半是後者。

4. 看完這個事件不是感動幾分鐘而已,你可以做什麼?知識、情意、行動,知識上,應該要了解性別理論,包括一個人有自己的生理性別是雄雌或兩者皆有、性別氣質有陽剛陰柔中性、性別上認同自己是男性女性跨性別者、性傾向情慾抒發的對象有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我想說的是,不是一個人性別氣質比較陰柔,他就一定是同性戀,打扮比較中性就一定是女同志。情意上是否能接納認同。行動上你可以為性別上的人權要求什麼平等。

5. 怎麼解決?第一句話我的兒子沒有尿尿的人權。無性別廁所(每人單獨一間裡面同時有站著尿尿的便器、坐著的馬桶)是一個解決的方向。其實台灣的廁所應該整體規劃,從無障礙廁所(裡面都是不鏽鋼扶手、給行動不便者的輔具)到無性別廁所,到多功能廁所(裡面有行動不便者需求+尿布台+大人站著尿尿、坐著尿尿的馬桶、兒童坐著與站著尿尿的便器).....

時代在改,不是只把「身心障礙保護法」改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這種只改形式沒改腦就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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