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我看到律師呂秋遠的FB上寫了這些話:(經他同意轉貼)
「有件有趣的T- Shirt,上面是這樣寫的:
Rules for dating my daughter(與我女兒約會的規則):
「1: Get a Job.(找份工作)
2: Understand I don't like you.(明白我永遠不會喜歡你)
3: Realize, I am everywhere.(理解到我無所不在)
4: You hurt her, I hurt you.(你傷害她,我就傷害你)
5: Be home 30 minutes early.(提早三十分鐘讓她回家)
6: Get a lawyer.(記得找律師)
7: If you lie to me, I'll find out.(如果你對我說謊,我肯定會發現)
8: She's my princess, not your conquest.(她是我的公主,不是你的俘虜)
9: I don't mind going back to jail.(我不介意回去監獄)
10: Whatever you do to her, I'll do to you.(你對他做什麼,我會同等的對待你)」
這篇「連恩尼遜(Liam Neeson)宣言」,對於我這種有十點強迫症的人來說,寫得太好了。依我這種個性來說,這才是真正對女兒的愛。然而,連恩尼遜到了台灣,肯定對於我們的老爸感到好奇,為什麼一方面說「女兒是前世的情人」,卻另一方面收聘金,急著把情人賣斷。親愛的老爸們,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我們應該怎麼表達對女兒的愛:
1.不要收聘金,你的女兒不只幾十萬:聘金這種皮肉錢,還有大定、小定什麼鬼的,請不要收。收少了,很沒價值;收多了,很沒品格。女婿有份正當工作就好,要聘金是要做什麼?
2.不要給嫁妝,你的女婿不需要這幾十萬:嫁妝這種賠錢貨,還有送家電、送車子之類的,就不必了。白飯魚綁架雷洛時,不是要給他一筆錢嗎?一隻手不夠、兩隻手也可以。但是雷洛很有志氣的拒絕了。如果當時他沒拒絕,怎麼當上總華探長呢?
3.請勿把「夫家為重」掛在嘴邊:她是結婚了,不是賣了。夫家為重,那娘家演這麼多集是在演什麼?沒有夫家,只有夫妻的家。娘家有事的話,請隨時召喚回來,女婿要是有話說,就叫他去跟法官說。
4.嫁出去的女兒,切不斷的緣:是的,她不是潑出去的水。她這輩子都是你女兒,女婿的老婆、孫子的媽媽。她的身份是多重的,但女兒這個身份,永遠不會變,有沒有結婚都一樣。
5.不要介入他們的生活:夫妻的生活就是要自己體會,不要聽了女兒幾句話,就急著把女婿殺掉。白飯魚跟雷洛拼酒的時候,白月嫦也是支持雷洛的。當然,婆家介入的時候,大家就要拼了。
6.不要留遺產,不然請公平分配:財產請花光,不要變成遺產。老是替兒子女兒想要留多少錢若干房,最後就是父子相殘、兄弟鬩牆。喔,女兒呢?你以為留現金給女兒、留不動產給兒子,順便長孫還能分一份,這就是公平嗎?別忘了,現在民法的約定都變了,外孫也可以跟自己姓、長孫也可能跟女方姓。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不要再講四行倉庫的往事了。
7.請尊重她所有的發展,包括出櫃:不要叫女兒一定得在家相夫教子,看別人臉色的日子很難過。沒有經濟能力的時候,連到巷口買杯咖啡都得看老公荷包。對了,如果女兒要出櫃,請開心又多了位前世情人,反正這年頭結婚不一定是好事。
8.在她決定離婚時,給她全部的支持,包括牌位:她決定離婚,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請不要煩惱女兒以後沒人拜這種小事,還是煩惱自己的比較實際。她決定離婚時,請給她所有的資源,讓她可以對抗那個男人。
9.不論她做了什麼事情,永遠歡迎她回家:就算女兒當了人家小三、騙了人家感情,她還是你的女兒。你要讓女兒知道,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家裡永遠是最後的避風港,隨時歡迎她回家住。她是你的寶貝,一輩子都是,不論貧富、不管貴賤。
10.愛前世的情人外,別忘了今生的:對女兒很好的同時,別忘了那個幫你生下女兒的人。」
前面十點我在趣文網站上看過,後面十點是呂律師寫下針對在台灣女性應該有的觀念修正,最近呂律師寫了很多對女性很好的文章,替女性平權,寫完女性都拍手叫好。
因為文章的前十點我有印象,所以我沒有仔細每點看,就回覆說:
請問如果我對兒子的女朋友列這十點,兒子會被稱為媽寶嗎?
我會這樣寫是因為最近看到的教養文章都是要求媽媽要讓兒子獨立、情感上要切斷,才能讓他當個男人之類的,說媽媽與他情感聯繫越多孩子越是傷害孩子....而網路現在太多似是而非,有點對又有點怪的文章....我還在思考怎麼樣比較好,擔心我很愛兒子、兒子會向我們撒嬌,這樣是不是在"傷害"他?
然後剛看到有人回覆我的留言:妳也是女性,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我覺得很好奇,當爸爸捍衛女兒,對女兒的男朋友列這十點的時候,會被稱讚,列在T恤上,可是當媽媽捍衛兒子時,卻被說是女人為難女人?
然後我再回去看那十點...哇我真的是惡婆婆
1: Get a Job.(找份工作)
叫媳婦找份工作,不能被養
2: Understand I don't like you.(明白我永遠不會喜歡你)
符合婆婆永遠不會喜歡媳婦
3: Realize, I am everywhere.(理解到我無所不在)
讓我想前網路那個美女人妻跳舞跳到一半婆婆跑進來問要不要吃水果的影片(但是後來又發現那是廣告,美女也還沒結婚)
4: You hurt her, I hurt you.(你傷害她,我就傷害你)
婆婆對媳婦說這個,那真是惡婆婆,不過兒子的心也是會痛的耶
5: Be home 30 minutes early.(提早三十分鐘讓她回家)
跟媳婦說讓兒子每週回家、甚至是每天回家,真的是壞婆婆
6: Get a lawyer.(記得找律師)
7: If you lie to me, I'll find out.(如果你對我說謊,我肯定會發現)
8: She's my princess, not your conquest.(她是我的公主,不是你的俘虜)
9: I don't mind going back to jail.(我不介意回去監獄)
10: Whatever you do to her, I'll do to you.(你對他做什麼,我會同等的對待你)
好吧.....這十點我如果都跟我媳婦說,那我真的是很壞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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