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女同事68件內衣 男判囚 垂涎美貌愛不到 藏鑰匙二度闖香閨
2009年10月23日蘋果日報,原始網址點此

【許淑惠╱台中報導】三十一歲男子蕭士驊在台中渣打銀行擔任行員時,因愛慕面貌姣好的女同事劉庭芸,蕭男求愛被劉女拒絕後竟心生報復,利用在劉女家作客拾獲的鑰匙二度潛入劉女房間,偷光劉女六十八件內衣褲和絲襪,劉女加裝監視器才發現是蕭男所為,昨台中地院依侵占、竊盜罪,判處蕭男十個月徒刑。
變態行徑
今年七月警方搜索蕭男住處時,發現蕭已有女友,但不知該女友是他案發前或案發後交往。警方後來把這六十八件內衣褲和絲襪發還給劉女,蕭男則辭職,他昨不在家,但開庭時他坦承犯案,表示曾到劉家找她,但是家人看到他就很害怕的樣子,和解沒談成。劉女家人昨則不願多談此事,但警訊時,劉女對蕭男行徑直呼:「很噁心、太變態!」檢方調查時,她無奈說:「只要不再來騷擾我就好了。」

女裝監視器揪色賊
今年三、四月間,劉女(三十歲)在辦公室丟了一串鑰匙,她不以為意,幾天後,她發現自己房間裡十二件絲襪、二十三件內衣和二十九件內褲全不翼而飛,損失一萬多元,由於家裡門窗未被破壞,心想是熟人所為,沒有報警,和家人商量後,在住處內外加裝監視器。
七月十二日凌晨劉女休假外出,返家後發現又丟了四件內衣褲,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是男同事蕭士驊持鑰匙開門,進入她房間拿內衣褲,裝在紙箱裡離開,氣得報警;警方在劉男住處搜出劉女六十八件已發臭的貼身衣物,和住處鑰匙。
由於蕭男曾向面貌姣好的劉女表達愛慕之意,認為工作上他處處幫忙,劉女應對他也有好感,不料卻遭拒絕,憤而威脅劉女:「不做男女朋友,連普通朋友也做不成!」從此二人交惡;劉女認為蕭男是為了報復才偷她內衣褲。

辯稱惡作劇才偷竊
蕭男雖否認偷鑰匙,辯稱曾到劉家作客三次,有一次在門口拾獲她家鑰匙,因為惡作劇才去偷內衣褲,偷來的內衣褲全藏在置物箱內,沒有使用。法官指出,蕭男偷的東西價值有限,但行為膽大妄為,對女同事造成的精神心理擾騷和居家安全侵害,絕非有形的財產價值能衡量,由於無法證明蕭男偷鑰匙,依侵占罪和二次竊盜罪,判他十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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