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總統的選舉單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候選人年齡資格40歲以上,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並設籍15年以上之選舉人
中央公職人員為立法委員,選舉單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
中華民國國籍者滿20歲有選舉權(可投票),滿23歲有被選舉權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選民必須居住該選舉區連續6個月,40歲可參選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民必須居住該選舉區連續4個月,所有民意代表都是23歲,在中央是立委,在地方則是議員(直轄市、縣市)與代表(鄉鎮市)
受禁置產宣告者無選舉權
地方自治依照地方制度法之內容,地方政府分為行政與立法機關
第一層級:直轄市與省
直轄市行政機關:
直轄市長候選人資格(原本資格35歲)為96年11月七日後改為30歲以上,任期四年,連選連任一次,
直轄市副市長為官派任用,不是民選產生
直轄市立法機關:
直轄市議員候選人資格為23歲以上,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
省有省諮議員及省主席、委員、議長、議員,由於省的虛級化後,省為行政院的外派單位,
因此上述職位都是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非選舉產生
第二層級:省下分為縣、市
縣市行政機關:
縣市長候選人資格都是30歲以上,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縣市副市長為官派任用,不是民選產生
縣市立法機關:
縣市議員資格23歲以上,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
第三層級:縣下又分為鄉、鎮及縣轄市
行政機關:
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都是26歲以上,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立法機關:
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資格23歲以上,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
另外地方制度法中又把鄉鎮市底下再放入幾個單位,村長里長鄰長的產生方式如下:
1.鄉底下有村,村底下有鄰
村長候選人資格23歲以上,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鄰長為村長遴選報公所聘任之
2.鎮和縣轄市底下有里,里底下有鄰
里長候選人資格23歲以上,任期四年,無限制次數,鄰長為里長遴選報公所聘任之
但是村里鄰、省、直轄市底下的區、省轄市底下的區都不是地方自治團體,不具有公法人身分
鄰長:年滿20歲,設籍該里、該鄰,由里長推薦提報公所聘任,執行里長及公所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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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充,六都直轄區的原住民自治區,其區長及區民代表皆由人民直選產生,總共有六個
新北市烏來區
桃園市復興區
臺中市和平區
高雄市那瑪夏區
高雄市茂林區
高雄市桃源區
例如烏來鄉改為烏來區,所以並非所有直轄市的區長皆由市長指派

很棒的整理與分享 疑似輸 入錯誤 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都是36歲以上,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應該是26歲
哈哈對 馬上改過來 感謝
請問參選市議員需於其選區住居多久,其計算方式以何時為準,煩請撥冗回覆,無任感激!
除了總統和公投要居住6個月,其他都是4個月,算到投票日前一天。總統選舉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其他選舉是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可以查查。
謝謝整理喔,對我很有幫助! 感激不盡!
不用客氣^_^
很棒的整理 對我的段考很有幫助 謝謝
覺得你的文章都很棒棒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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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修正或錯誤還請歡迎指正^_^
感謝你的幫忙~~~ 準備段考~~~
我有更新一些東西唷,最後一段
有沒有學歷限制
沒有喔 https://www.cec.gov.tw/ElectionBoard_List.html?Item=Info_EB 可以看一下公報有大家的學歷
您的整理真是清楚~請問非原住民區的區長由市長指派~他的年齡是否同鄰長:20歲?因為我都查不到.....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