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假設我們都是孩子,甲伸手打了乙的頭一下,大家都喜歡打乙的頭一下,乙覺得這樣很煩甚至跑到角落去了,乙跟我說大家打他頭覺得很煩,於是我又看到了丙伸手打了乙的頭一下,我就跟他說,你不要打乙的頭啦,他會覺得很煩吧。

大家便說:哪有阿,乙又沒有說他不喜歡,然後丁甚至跑出來說:對阿對阿乙哪有很煩,不信我打給你看

啪! 丁又打了乙的頭................

........

我都不知道是我太雞婆,丁很像個番仔....

這再三證明右邊→


要理論、吵架、發脾氣、給建言之前,提醒自己計算機會成本,花時間發脾氣、吵架、解釋、道歉、和好很累人,人際之間別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ybi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