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080325.shtml
地制法修正案 鄉鎮市長改官派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07.11.02 02:56 pm
 
 
行政院高層透露,內政部提報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已由政務委員林錫耀審查完成,地方制度將有重大變動,現行鄉鎮市長由民選產生的制度,將被廢除,改為縣市首長直接派任,如立法完成,此屆鄉鎮市長即為末代民選鄉鎮市長。

另外,為了選舉期程與直轄市長一致,下一屆縣市長選舉,將明定有五年任期,讓再下一屆縣市長選舉與直轄市長一起舉行,從此之後,兩項選舉與任期完全一致。這項修正草案最快在下周行政院會討論通過,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擬列為優先法案。

現任縣市長是2005年底產生,任期到2009年底,但現任北高兩位市長是去年2006年底產生,任期是到2010年底,因此依據草案的規畫,下一屆縣市長仍在2009年底選舉產生,但明定該屆縣市長任期延長一年為五年,2010年底改選的北高市長,任期仍是四年,這兩次分別改選的縣市長與直轄市長,將會一起在2014年任滿,可在當年底一起改選,此後任期與選舉即可完全一致。

高層官員透露,這兩項變動背後的政策想法,主要是讓目前一般縣市與直轄市的差距拉近。由於鄉鎮市長改為官派,一般鄉鎮市事務,也就會由縣市長與縣市政府直接督導決定。鄉鎮市未來就會像是直轄市的區長,接受縣市長的直接指揮。由於鄉鎮市長由民選改由官派,草案也明定鄉鎮市民代廢除,未來不再有鄉鎮民代表。草案並沒有處理村里長部分,因此村里長的選舉仍將續存。

但此舉勢將使得地方政治生態產生重大衝擊,地方人士可競選的公職將嚴重縮減,預料反彈的力道可能非常強烈,尤其是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選舉,多半是國民黨勢力,國民黨是否同意仍在未定之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ybi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