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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中源師的政府再造
政府再造綱領
一、政府再造綱領內涵
二、本部配合辦理之工作重點
三、「政府再造綱領」人力及服務再造小組工作範疇預定 推動計畫措施
四、本部辦理政府再造信箱號碼
五、行政院研考會政府再造首頁
政府再造一案,係政府為迎接廿一世紀來臨,所積極推動跨世紀國家建設計畫,
並以「亞太營運中心」及「建設台灣成為科技島」作為核心,
期能於下一個世紀真正邁向現代化國家行列。唯鑑於當前績效尚不顯著,
主要因素不在於政策層面,而在執行層面。由於層級過多、
權責欠明以及多種法令規章自我設綁,以致於執行時往往步履危艱。
因此,大幅度的實施政府再造,建立一個創新、彈性、有應變能力的政府,
實為提高國家競爭力的基礎,也是跨進現代化領域必須越過的門檻。
本案業經行政院八十七年元月二日第二五六0次會議通過「政府再造綱領」,
院長並表示:「政府再造之目的,在提高為民服務之效率,
民間意見為政府再造源頭,本項運動必須為所有公務人員參與,
包括基層同仁在內」。茲將政府再造綱領及其下所設之三工作小組分述如下:
一、政府再造綱領內涵
(一)總目標:引進企業管理精神,建立一個創新、彈性、
有應變能力的政府,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二)推動策略:藉著公務員團隊共同參與學習的方式,
引進企業管理技術,建立以顧客及成效
管理的服務制度;並優先遴選民意攸關的項目,結合民間與政府、
中央與地方協力推動。
(三)「政府再造」推動組織及任務
1.「政府再造推動委員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
委員由政府機關首長、中層、基層公務員各三分之一共同組成,
召開委員會會議,以規劃、擬訂、審查政府再造之願、
策略及推動計畫…等為任務。
2.「政府再造諮詢委員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遴選具有成功「企業再造」經驗之民間企業人士 及學者專家十五位至二十一位組成,諮詢委員依 個人專業選定推動再造之機關或項目,提供專業 諮詢,以提供政府再造建言,擔任諮詢顧問為任 務。諮詢委員依個人專業選定推動再造之機關或 項目,提供專業諮詢。 3.「政府再造工作小組」:由「政府再造推動委員 會」下設「組織再造」、「人力及服務再造」、 「法制再造」三個工作小組。 (1)組織再造小組:由院研考會主辦,協調內政部 、院人事局等機關共同辦理。負責配合調整政 府角色、簡化行政層級、調整中央與地方職能、 調整本部各機關職能與組織、研訂組織設立基本 規範及建立組織績效評鑑制度等項目。 (2)人力及服務再造小組:由院人事局主辦,院研 考會協辦,協調考試院、法務部等機關共同辦理 。負責配合改善組織文化、建立廉政機制、激勵 員工士氣、強調參與、鼓勵創新、增進機關用人 彈性、建立以功績為主的升遷考核制度、加強人 員訓練與職務歷練、培養服務熱誠及修訂相關人 事法規,推動行政作業程序合理化、便捷化及效 率化、建立電子化政府、提高服務品質及提供單 一窗口服務等項目。 (3)法制再造小組:由院經建會主辦,院法規會協辦 ,協調各相關機關共同辦理。負責配合研訂促進 或委託民間參與公共事務相關法令規範,改善財 政預算制度,落實使用者付費及興利重於防弊之 原則,檢討修正或廢止各項不當限制市場競爭及 不便之業務法令等項目。 (四)預期績效: 1.重塑公務人員形象,提升社會地位。 2.調整政府角色,擴大民間參與。 3.靈活彈性組織人力,增強應變能力。 4.鬆綁法規,簡化流程,貫徹便民精神。 5.強化服務品質,顯著提升民眾滿意度。 6.健全政府財政,提高資源管理績效。
二、茲將本案三工作小組本部配合辦理之工作重點分述如下:
(一)組織再造:本計畫重點工作為訂定「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及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調整、
台灣省政府及台灣省議會組織調整、地方政府組織調整、
建立組織及員額績效評鑑制度等。本計畫分工明確,本部將配合研考會辦理相關工作。
(二)人力及服務再造:1.本計畫重點工作為人事制度全面改造、
修正簡併鬆綁人事法規、全國行政單一窗口化運動、電子化政府
及全面提升服務品質等,皆為目前本部推動重點業務。
2.本計畫由院人事局訂定之十二項工作範疇,本部分別擬具十二項原則性之計畫措施,
本部已積極配合辦理。
(三)法制再造:其重點工作為調整政府角色、改革重大業務制度及
檢討管制方式進行法規鬆綁。其中本部配合經建會推動重點為:
委託民間辦理政府業務(公辦民營)、成立業務改革小組及工作圈
(針對增進效率、提昇品質、健全財政 …)
、設立意見信箱、調查檢討主管業務相關管制項目。
「政府再造綱領」人力及服務再造小組工作範疇預定推動計畫 措施
一、改善組織文化:
塑造平等及互信合作的組織氣候,肯定組織各成員的努力與貢獻,
並講求坦誠開放的管理技術,再經由機關領導者、組織成員互動及學習等三方面相互配合,
變革組織文化。二、建立廉能機制:
針對問題癥結,建立制度規範,樹立人事公信,使公務人員能戮力從公。
三、激勵員工士氣:
促進公務人員待遇福利合理化,活潑公務人員士氣,加強退撫人員之照顧。
四、強調參與,鼓勵創新:
建立參與建議制度,培養公務人員創新及學習能力。
五、增進機關用人彈性:
配合主管機關研擬相關人事進用法令,適度放寬進用限制。
六、建立以功績為主的升遷考核制度: 強化公務人員考績功能,
並與任免遷調結合,以達賞罰分明獎優汰劣之效。
七、加強人員訓練與職務歷練:推動學習型組織,規劃終身學習課程,
定期辦理職務輪調。
八、培養員工服務熱忱,提高服務品質:豐富工作內容,灌輸服務價值觀,強化自我要求與改進動 機,建構公務人員使命感及榮譽心,進而使政府機關運作 更有效率。
九、修訂相關人事法規: 配合主管機關,研修相關人事法規,以符社會需要。
十、推動行政作業程序合理化、便捷化與效率化:定期檢討作業流程,
運用自動化辦公機具,善用民間資源, 建立行政成本之概念。
十一、建立電子化政府:建立人事服務電腦化環境,整合現有電腦人事資訊系統,
推動電子資料流通,提升行政效率。
十二、提供單一窗口服務:配合推動行政院訂定之「推動全國行政單一窗口化運動方案」,
以達成「企業性政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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