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這個新聞"新加坡歌手黃湘怡在星被判破產",怎麼會這樣呢?這次端午節我才又買了一個他們的巧克力蛋糕回去,臻果巧克力比經典巧克力蛋糕更有口感。
新聞中提到:根據新加坡初級法院的裁決書,黃湘怡不僅要支付欠款,也須遵守特許經營協議,包括她和第三者,不得使用Awfully Chocolate的機密進行任何類似商業活動,也不能獨自或與第三者在兩年內,在台灣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直接間接與Awfully Chocolate競爭。但黃湘怡被指控在台灣繼續從事相關生意,涉嫌違約。
這樣代表台灣的巧克力蛋糕店也要收起來了嗎??真的滿好吃的耶。
去年買的巧克力蛋糕: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23955567
留個言跟我說說話吧,這裡沒有收錢的廣告試用,都是我買過用過的,請安心服用。網誌就是生活日記,很多作品不是很漂亮,但是就是拋磚引玉有個新的idea,你也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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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30 Sat 2009 01:18
黃湘怡在星被判破產
- May 29 Fri 2009 21:07
心境轉一轉
- May 29 Fri 2009 20:47
誰說乾杯一定要喝酒
- May 29 Fri 2009 20:34
有時候也會很氣貓
今天陷入念書的毛躁中...我這個人平常沒潔癖,但是一但要認真做事情,我的桌面就不能亂,文具通通要準備好,因此今天要開始念書的時候,突然發現,螢光筆不見了!我超愛的螢光筆不見了,螢光筆的介紹文章可以看此。
結果我就趕快問小寶,有沒有看到我的螢光筆,小寶說花花貓今天有玩掉到桌子下面,小寶把螢光筆放回桌面,就沒有看到了,於是沒有文具不能念書的我開始翻箱倒櫃,把全部東西都移開為了找螢光筆,找了兩個小時還是找不到,就陷入暴躁的情緒,不是說家裡面沒有螢光筆,只是我不希望念到一半就沒水,或者不連續的顏色,你知道我的意思~總而言之不是我的螢光筆我就沒辦法繼續了。
於是我就抓著花花,一直問她把螢光筆玩去那裡了,我大聲吼,他們以為要餵罐頭,也開始大叫...一整個暈倒,這時候就很氣貓,如果今天是隻狗,他藏了玩具,你跟他說螢光筆在哪裡?他可能還會很好新的告訴你,可是貓,就真的聽不懂....叫名字還可以,"螢光筆"這三個字是絕對聽不懂的...唉
- May 26 Tue 2009 19:43
喝啤酒看球賽這才是人生阿
- May 26 Tue 2009 14:43
人總要走過一回
很多時候不禁想問,我是不是成長的太快,心態老的太成熟了,當我經歷某些事情的時候,別人也許都還沒有經歷到,於是自己跌跌撞撞找方法,找誰來教我?自己要找資源。
當別人走到我這路的時候,開始慌張、猜測,於是向我求援,我給了援助、我給了建議、我掏心掏肺把我挫折後的心得奉上,但是每個人仍有自己天真夢想與想法,我想要這樣,我想要那樣,我想應該是這樣,我想應該是那樣。
今天路上已經有個坑在那裡,我告訴你不要走這條路,告訴你四五種方法避開,可你不信,認為自己的選擇是對的,那麼我也只能說:人,總要走過一回,我想辦法縮短了你受挫折的時間,給了你很多捷徑,但是有時候人就是要自己走一遍,如果今天我是父母,我寧可專制地幫你避洞,搞不好這個子女還會怨恨我,怨恨我剝奪了他掉進坑的權利。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我想還是免了,我能幫的就幫,能給的就給,但是我也會有所保留,不是因為我私心不傾囊,而是當你自己沒走過一回的時候,不會知道捷徑的寶貴,走過一回之後,才知道珍惜。
- May 23 Sat 2009 09:22
口罩比較開箱文
- May 20 Wed 2009 07:58
安坑天空搖黑卡
- May 20 Wed 2009 07:53
綠綠的水
- May 19 Tue 2009 09:13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由來
詩經﹒小雅﹒鹿鳴:「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錯是指磨刀石
原比喻用他國的賢才可以作為本國的輔佐。
也用以比喻別人的榜樣可以作為自己的借鏡。
比喻用他人的言語事例可以糾正自己的缺失。
- May 18 Mon 2009 01:17
新店水窪碳烤倒了
- May 13 Wed 2009 22:50
阿狗的美髮日記
- May 13 Wed 2009 06:38
蘇打綠新專輯日光好好聽
- May 13 Wed 2009 06:28
只要活著就沒有死亡
今天聽到一句話,應該是存在主義的,我自己很喜歡
"何必害怕死亡?只要活著,就沒有死亡"
哲學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充滿邏輯意味的,只要人還活著存在,就不存在死亡,與其害怕死亡不如好好活著,為何要害怕死亡呢?你活著的時候就不存在死亡這種東西,當他到來了時候,你也不存在了,也沒有辦法去感覺"害怕"....
- May 11 Mon 2009 21:15
金順發母親節海綿蛋糕
- May 11 Mon 2009 20:17
說話時應該顧慮別人感受
今天有個同事突然跟我說:妳的婚戒好漂亮喔,怎麼沒看到妳戴著?我想了一下,是那個紅色花戒嗎?同事說對啊,上網搜尋結果剛好找到我的網誌,順便還稱讚我的網誌很好看....(就是目前閱讀率最高的前幾篇)
當下我有點受寵若驚,也很擔心的想了一下有沒有寫人家不好的,當然我多半都是寫好的,只是此時突然覺得,任何人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凡是必留下痕跡,每個人都有情緒,有正面以及負面的想法,所以如果當下我很氣憤而書寫了,把情緒拋了出去,哪天讓別人看到、感受到,我搞不好壓根已經忘記了,或者現在的我已經改變想法了,可是別的人看到,也許他會痛,也許他會被傷害,如果好一點,他還會跟你說,讓你們有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如果放在心裡變個梗,兩人也許漸行漸遠....
雖然說自己的空間和網誌是寫給自己爽的,但是有時候隱惡揚善一些,真的很想講,就鎖個密碼,或者隱藏,事過境遷也許回頭看看,早就不需要那些情緒了,所以就也不要讓別人來承受自己一時之口快,如果我在恣意妄為間有得罪,請告訴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