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一直有點困擾我,合作社(員生社)的職員,並不是廚房廚工,一定要參加衛生講習8小時嗎?

後來我有查到

有關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人員是否應接受健康檢查及參加衛生講習等衛生管理疑義案
發布時間:2013-01-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02000900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人員是否應接受健康檢查及參加衛生講習等衛生管理疑義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1月11日署授食字第1018900881號函辦理。
二、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學校餐飲從業人員應每學年參加衛生(營養)講習至少8小時。
三、有關食品從業人員檢查之規定,已規範於該署所訂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新進從業人員應先經衛生醫療機構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僱用後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1次。
四、有關業者僱用之員工如僅從事單純之產品販售業務,如販賣密封包裝食品,不受食品衛生法規之規範。惟涉及調理食品操作,如蒸包子、以電鍋煮茶葉蛋之人員,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以確保衛生安全。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行政院衛生署、本部綜合規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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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有賣茶葉蛋、包子,就一定要,每年不定期檢查的時候就會列入

衛生講習的課程資訊在哪裡呢

https://foodedu.fda.gov.tw/tblu/main/ap/index.jsp

衛服部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裡面,點選衛生講習、選好縣市,就會出現開課資訊

以我們苗栗縣為例,開課單位有兩種: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每年1月會在臉書公告開課資訊提供報名,為免費,上課時間為8月
苗栗縣餐飲業職業工會,費用800,上課時間也為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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