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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陳阿寶說:我繳了國民年金,沒想到已經超過10年了耶,而且超過的不能補繳。

我整個大怒,繳它幹嘛!這個政策莫名其妙,沒有辦法參加任何保險的人要繳它(簡單來說就是家庭主婦主夫+失業者),為了65歲以後每個月發給你一點錢,總共才繳出去七萬,65以後發多少?

因為沒在今年4月補繳,只能用B式,11844元X6年X0.013=984,每個月發984元,要從65歲以後多活6年多才能回本,我不知道65歲以後的984元可以幹嘛。

最後,誰繳?我繳,誰領?你領。

身旁的人都寫絕對不繳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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