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思考一件事,某節上課時,有個男生開了門要進來,卻躲在門後面,探個頭很討喜的樣子,等我叫他進來,可是我不喜歡,一點都不喜歡,然後就一扭一扭地走進來,撒嬌說欸唷老師怎麼都不跟他玩。

我差一點脫口而出你站直一點不要扭〜可是又覺得公民老師要尊重不同性別氣質。

現在看到電影強.艾德格,李奧納多飾演主角,他跟他媽媽說,我一點也不想跟女生跳舞,我對這個沒興趣,妳也該知道了。他媽媽跟他舉例男同學穿裙子被笑娘娘腔,6週後舉槍自盡的事。可見他一直是被媽媽矯正要符合社會期待。

如果我們一開始接觸這個世界,就被教導有陽剛氣質、中性氣質、陰柔氣質,有人比較豪爽,有人比較三八,跟他是男生女生無關。是不是這樣可以少一點偏見和壓迫?

在我的求學年代沒有教性別氣質,所以要改變自己的想法也要一些時間。但是喜不喜歡是一種很直覺的,如果我還是沒辦法接受一個男生在公開場合撒嬌呢?性別氣質(外在氣質)和性傾向(喜歡同性或異性)可以分開看待嗎?例如這個男生喜歡另一個男生,但是兩人的氣質都是很陽剛,就比較被外人接受,如果一方是像小女生一樣,則接受程度相反。

另外女生表現出陽剛特質,比較不容易被社會責難,男性展現出陰柔特質卻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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