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有三個好友,懷孕生產後,選擇請育嬰假自己帶小孩, 其實在職場上,老闆讓你請育嬰,回來就讓你離職的情況很多,除非是公家單位或老闆真的器重,不然請育嬰跟辭職是差不多意思。

我很佩服這些女性的勇氣,因為我沒辦法做到。我在同輩間算很早有小孩的,那些信誓旦旦不可能放棄工作的女子,都為了家庭和愛而做了選擇

我做不到24小時丶一週丶12個月帶小孩
我做不到離開自己熱情的工作
我做不到....因為負擔不起

所以羨慕,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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