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知識?其與常識的差別?

先從方法論談起

當方法論者把他的發現公布出來時,一般人往往斥之以鼻,因為他所報告的事實是每個人老早知道的(也就是我寫了6000字其實用60個字就可以說明)

知識的發展:孔德提出的三階段定律
知識的成長會經過神學→玄學→實證階段
因實證論的提倡,需要將概念和陳述辭彙徹底釐清


方法論為藉著一種「再解釋」與釐清來減少語言之日常用法中的的種種限制和不一致之處
使得日常語言用在陳述知識和說理時更有解說力與預測力。
例如:人格、規律、原因等名詞從日常語言的用法轉換成科學用法時,我們必須做出決定,排除這些名詞原來具有的某間兼具意義

何謂知識?

知識的意義
知識一詞在知識論中,至少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感覺經驗的知識,另一個是指直覺悟性的知識,前者是人類和動物共有的,後者是人類所獨有的,若是以人類知識整體而論,通常會牽涉到兩者。

舉例:「小明知道,如果你把手放入火中,你的手就會被燒著」
「把手放入火中,你的手就會被燒著」這件事情是個事實。
小明相信這個事實
小明相信這個事實是有根據的

此三點代表小明具有「把手放入火中,你的手就會被燒著」的知識,如果缺乏第一點,代表小明犯了一個錯誤;如果缺乏第二點,代表小明不知道,如果缺乏第三點,則小明缺乏手放入手中會燒著的知識。

知識的本質
知識的現象包括三個要素:
主體:一個認知者可以說是一個主體。例如「我」看、「我」聽、「我」知道
對象:凡是主體所意識到或反思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稱為被知的對象。
行為:認知行為是在內在完成的,例如當我說「這是一支原字筆」,代表我肯定了原字筆存在的事實,認知行為是一種有意識的行為。

知識的構成要素
以康德提出的「純粹理性批判」而言,列出了三個基本假設:
1. 普遍而必然的知識存在是一種不可否認的事實。
2. 這樣的知識是先天的,而不是後天的。
3. 真正的知識是綜合的,而不是分析的。

所以康德的問題不是「我們有沒有認知能力」,而是「知識的先天因素是什麼?認知行為是一種怎樣的行為?知識本身是由主體決定還是客體決定?

知識的範圍
知識的可能範圍包括三類:
內心的
外界的(可能經驗的)
形而上的(超經驗的)

哲學家的工作便是要獲得知識,使用的工具是理性

知識的目的
知識的目的為透過知識來了解宇宙,企圖以知識為憑藉,掌握世界並且安排人類存在的地位(從歷史各種發展,如哥白尼地球繞日說、近代美蘇關於火箭的發明)


知識的兩大作用
1. 知識增加對於價值的把握與了解
2. 知識能改變價值

西方近代逐漸重視價值,但是主流仍在知識
東方近代逐漸重視知識,但是主流仍在價值

如果價值會改變,那麼知識仍有建立的必要?

何謂常識?
常識是一些意見或者相信而已,它們的根據雖各不同,包含一種正確性的核心
1. 人們可以從裡面發現感覺的資料﹝例如物體的長度寬度與高度﹞
2. 或者是發現自明的公理﹝例如整體大於局部、凡事均有因﹞
3. 最後也可以演繹出推論

常識是
是一種我們身上的天性所發生的作用,是一種自然的觀感、領悟、本能或者理智。也就是因為他們的來源是人類天性本身,所以常識基本上在任何人身上都可以有相同的發現,為一切人類所共有。

常識是
常識有兩個意思,一是英語「Common Sense」的翻譯,指與生俱來、毌須特別學習的判斷能力,或是眾人皆知、無須解釋或加以論證的知識另一意思是指對一個理性的人來說是合理的知識,即「日常知識」

常識是一種無形推論的結論,一般人會與科學的確定有相同的根據,但是人們並不明白,或者不完全明白,究竟是拿什麼東西做基礎來了解常識,因此常識並不是基於真理的價值,而是存在於心靈上的方式或條件不完備。
因此,常識可以可以被視為人類理性自然的、原始的判斷,是不會失誤的,但是在方式上卻不完備。

知識與常識的關係

知識並不是依賴於做為人類的普遍同意或者共有本能
常識為人類活動的起源階段中重要一環,知識仍然要依賴於常識,
知識如果是一座建築,常識就像個鷹架,是自然預先搭好了的,建築物一旦完成,便由知識的基石來支撐著,這個時候就用不到鷹架了,但是如果沒有鷹架,它始終建造不起來。

有些事物的科學知識,在原則上鄙棄常識,而使自己跟常識的自然信念隔離,這種知識是多麼的不合理

有些批評論的哲學家如康德,將這個傾向發展到極致,一個議題如果是常識能夠接受的,它就有充分的理由被科學所懷疑或者否定,科學應該教示著跟大多數人信以為真的東西,它就應該會被輕視。

一個議題如果是常識能夠接受的,它就應該會被輕視。

反思
知識是否會因不同社會文化或者語言界定而有所不同?
常識面對不同社會文化、語言界定會不會有所不同?


(仍慢慢補充中,是不是有講跟沒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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