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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請你偷偷傳閱給朋友,因為看完會很想解約,而賣你保險員的朋友就在你身邊

1. 要確認保單裡的利率怎麼算,是單利?複利?
因為保險人員會告訴你在複利的狀況下你會賺多少倍,可是你要問清楚,這個複利是要你自己再投入的預估值,或者契約上有明確寫"複利",保險人員會用複利的結果,偽裝成單利的數字。

2. 一般保險員都會先跟你講30%要規劃投入保險,可是當你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年繳兩萬,夫妻的時候年繳四萬,加上小孩一家一年八萬,繳到後來無力承擔去解約仍是保險公司賺,所以要衡量十年二十年後是否有能力繳的出來。(我一年要繳六萬,阿寶六萬)

3. 保險不可能賺大錢,做保險與買保險都是,請買純保險,不要還本、保本、連動。付出去就是消耗,沒拿回來當作善事沒生病出事死亡。

4. 貪和貧很像。

5. 產險公司意外險保費便宜一半,同樣花一年7000元,保險公司理賠500萬/ 產險公司理賠1200萬
雖然保險員會說保產險公司會不續保不能保終身,讓我來算一算,同樣七千元投入

  保險 產險
第一次殘廢理賠 500*0.8=400萬 1200萬
第二次殘廢理賠 500*0.2=100萬 0
總合 500萬 1200萬(勝)

 

另外要保就要保千萬額度的理賠,另外比較一年期與終身壽險

  一年期壽險 終身壽險
費用

每年1900

每月160元

每年三萬

每月2500

保障 可買到95歲 可買到終身
我自己算

95-25=70

70X1900=13萬

(1900每五年調漲)

繳到70歲

70-25=45

45X3萬=135萬


所以買保險請買產險公司的壽險與意外險,並且內容一定要有殘廢給付,每次只能保障一年,這時候保險員會告訴你這樣的公司理賠過不可能再跟你續約,書中告訴你,這樣也划算,一次領個一千萬,身故還需要續保嗎?重大傷殘之後再第二次傷殘的機率高不高?

6.收據副本可理賠,也就是出事情每個保險都可以賠。不過同樣一個意外險買兩三家公司還情有可原,一次買個十家就有可能是要詐領保險金了,所以你已經有意外險要先講,如果保險員仍願意承保才不會造成糾紛。

7. 出事的保險金沒有破千萬不叫做保險。書中提到一個雙十理論,用年薪的十分之一能買到年薪十倍的保障才叫做保險。(很抱歉我目前三份保險沒有一份能夠達到..喔,不對,我解約了兩份,並且損失慘重)

8. 來檢視我的保單:

我的身故意外殘廢 年繳1180元,身故可拿100萬,意外傷害醫療年繳705元,可拿五萬。

兩者都要繳到65歲,我是25歲買的,繳到65歲保障到65歲,繳40年總共付出7萬五千四。

我的醫療險一年繳3750元,住院醫療繳4250元,繳到75歲保障到75歲,繳50年總共付出40萬。

我那年買還算便宜,但是大家有注意到嗎,我沒買終身,如果沒記錯我買的單位已經很高了,每次住院約可以領回3000,40萬除以3000,我要住113天才會回本耶!(我不是真的要回本,而是要計算是否會住這麼多天,以及拿去做其他項目是否更佳)

而且除了不是終身醫療,我的理賠也不是無上限,保險書內容寫為住院手術每次為日額的75倍,也就是3750X75=281250 200X10X75=15萬元,我最多每次只能賠到28 15萬多就不能再理賠給我了!(經過保險人員留言給我更正,由此可知保單沒人解釋是看不懂滴~)

既然我那麼早買,當時還沒停賣終身醫療無上限,為何我會買到這麼糟糕又沒終身又沒理賠無上限?因為保險員朋友跟我談的時候,學生哪有那麼多錢,因此你要買保險的時候請問問你的保險員,有沒有可能一年七千塊保障一千萬?

再者,通貨膨脹長大,我的保險沒有長大,現在告訴我50年後會給我兩百萬(我全部的保險只賠兩百萬50萬+10萬),那個兩百萬值錢嗎?搞不好辦個葬禮都不夠。

說到這裡實在很想解約,但是如果你已經買了三四年以上,那時候保費實在便宜,解約絕對不划算,我解過一份儲蓄險,繳了五萬多回來八千...慘。一份投資型保單,繳了十五萬回來八萬...也慘,如果能咬牙撐下去就別解約,一年繳15萬繳個三十年都可以買房子了!!!

如果真的撐不下去負擔太重要解約,書中還教你不一定只有解約這項損失慘重的選擇,還有減額繳清、改成定期險等方式,這本書真的要買啦!

9. 要保人無論是誰繳錢一定要寫自己,這樣資料、額度、受益人...等資料才能自己做變動。

受益人就是一門學問,一定要指定人,而且要多寫幾位+寫上法定繼承人,順序甚至寫到好友,避免多位一起搭乘運輸工具不幸罹難,因為無論是寫姓名或者法定繼承人,都不納入遺產,因為遺產可能會有拋棄繼承、限定繼承等問題,最後可能扣掉負債根本拿不到錢。(補充資料點此

保險金受益人既經指定為「法定繼承人」,應認定該保險金非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無需繳交遺產稅。所以寫姓名很多位+「法定繼承人」這幾個字。如果有離婚也要記得不要讓前夫前妻領走了,要去變更受益人姓名。

10. 開車一定要買第三責任險

最後補充一句,你和你的保險員永遠都有利益衝突。書中講到保險的話術大多都聽過,"你可否讓我練習看看,我沒有要你買"、"這個馬上要停賣了,重要消息我一定要告訴你"、"我哪個朋友好險有買"
平民保險王博客來介紹

最後提醒一個,保險書上面的文字一條一款媲美法律用語,最好保險員解說的時候你做筆記,一條條列出保多久、付多久、給多少,並且復述一次讓保險員確認,直接夾在保險書外側,無論多久保險員離職或者被併吞,至少自己知道自己保險到麼東西,怎樣能理賠,如果能錄個音更好,只是那不能當作法律上證據,只能證明你沒聽錯,保險員只是剛好"忘記"他順口講了這個那個。避免羅生門,寫個條列確認吧。

附註:寫完之後馬上引來保險員與我討論,字詞差異真的差很大,我們自己想像定義的文字不同於保險定義,一定要問清楚。

 所以我的標題只寫看完很想解約,而不是馬上去解約,因為我第二份不錯,但是不足,所以補了第四份,這兩份互補,拆了任一份就會又有了缺口。

書中說保險員通常不會站出來對抗他的公司體制上司,因為那是提拔他的上司,而我說客戶也不會出來對抗保險公司,因為那都是他的朋友。以上。

最近朋友又找我"練習",告訴我產品永遠比較不完,越出的東西越完善,現在又從日本引進群組型的保險,並且舉出誰誰誰是怎麼樣死的,要是當時他有買...就好了,"當然我是不願用這種事例來嚇你"。可是保險員的價值就在於當妳質疑當初為何要買這產品的時候,保險員會來幫你複習,提醒你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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