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去做禮拜,心裡有很多疑問,先說好的部分,台上的牧師提到釋憲後的同性結婚議題,他說我們不該把重點放在否認、反擊,而是去思考怎麼讓這個社會、基督徒社會底下的孩子更在愛中行走,不會走偏,因為是先因很多家庭本身有問題,比如說外遇、離婚、家庭破碎而導致孩子轉向另一條道路(我覺得好的部分是因為他承認異性戀下的婚姻造就了同性戀,我有認識朋友的確是因為家庭破碎所以才轉而尋求同性支持,管好自己吧!但是不夠好的部分是,我也有認識家庭很好可是他天生、漸漸地發現自己喜歡同性,難道基督徒遇到一個同性戀者,就會先可憐他一定是家庭不完整?忽略先天的可能?)

然後又看到這篇文章,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我同意尊重宗教自由,不應歧視不願違背自己宗教信念的人(無法接同性戀訂製的單,也應該尊重他的宗教自由)

不同意的部分是後半部:「更可怕的是所謂性別平權已經有被有心人士引導成多元性別平權」

所以基督徒只看到兩性,看不到第三性、跨性別、同性戀、雙性戀真實存在於現今社會,也不希望他們有人權與福利?引導多元性別如果是錯,那應該先去教育部抗議課綱,把高中公民裡的多元性別全都拿掉,蒙上眼睛看不到,不等於不存在

如果你的孩子就是愛上了一個同性的靈魂呢?

引述原文:

裘律師提醒,我們應關心的重點是:一、「宗教自由」、「講學自由」、「言論自由」是否受壓抑?他以美國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於今年五月12日判決亞當森案例,一位基督徒老闆因不接受同志要求製作違背自己信仰理念的圖騰T恤訂單而被告歧視,經過二審勝訴,判決確立了一個重大判斷原則,亞當森並非不接受同志訂單(若不接受恐涉歧視),而是不願違背良心宣揚同志理念,這部分是被尊重的。


二、我國若同婚合法化後,反對者是否會被定義為「歧視」或「恐同」?以及接下來立法院的戰場還有「反歧視法」(如何認定反對同婚歧視?)、「性別平等基本法」。裘律師表示,目前國家不論經濟或司法改革問題很多,為何只關心性別議題?花很多經費、時間監督政府施政有無顧及性別平權問題?更可怕的是所謂「性別平權」已經有被有心人士引導成「多元性別平權」,若執政者執意如此,日後問題會越來越大。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https://www.ct.org.tw/1307182#ixzz4iVNPOq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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