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多談幾次戀愛,才能修正以前犯過的錯誤,她問我:我做錯了嗎?我哪裡做錯了!錯的是他。

曾經我心中一有懷疑,就直接找證據,滿足的只是自己,對,我是弱勢、我是受害者。

其實這麼做,只是自己將兩人感情的線割斷,只是自己親手拿著刀戳進對方的心裡,不但滿足自己的猜忌是對的,還要鬧到大家都知道。

拿刀戳過幾次之後,對方受不了你,離開你總行了吧!但是離開的那個人,總背負著原罪,沒有人知道他受的苦。

那麼心中有猜忌的時候,難道裝作不知道嗎?

問題不只是要不要攤牌,問題是「應該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值得人愛」,找到自己的興趣、過好自己的人生、好好打理自己,即使與那個人無關,因為沒有人有權利要求另一個人變成自己的。

過分依賴過分期待,達成不到的時候就會變成過分的怨念,怨婦是沒人愛的。

你永遠改變不了別人,所以要嘛一開始就選一個跟自己想法差異不大的,要嘛就改變自己,改不了自己那你就知道別人也不可能改。

找一個順順的人後面都會變得順順的,人生要設停損點,趁早放手,才能有另一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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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情況,對方真的沒外遇(單純吃吃飯看看電影通通電話傳傳line,沒發生關係都不叫外遇)


你一定有!

我沒有!

你一定有!

我說了沒有

你一定有!

你要鬧到什麼時候!

你看,以前你都不會這樣,你一定有!

懶得理你!

你不解釋!果然有!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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