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用了一個我最討厭的標題,XXX讓全世界都震驚了....

Untitled

今天早上開會看到附件裡有教育部對校規的建議(核准)....

缺曠未到,不能記警告,頂多0分
作業未繳,不能記警告,頂多扣分
態度不佳,不能記警告,回歸法律層次(讓老師告學生?)

我沒有打過學生,也沒有用以上幾項記過警告,但是教育部及學前教育署啊,人權重要沒錯,但是當一切都回歸法律,法律規則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啊....

是的,打學生、體罰學生不好,但是那個年代,犯錯打完,不會記過留紀錄

中間的過程變成不能打不能罰,有問題就記過,不用多談就請學生去教官室

然後又有反對教官希望教官退出校園...

那老師管更多....或者乾脆不管?

家長你自己管好,功課家長盯、態度家長帶回管教

現在,缺曠不用記警告,直接0分...這樣有比較好嗎
作業未繳那要讓老師怎麼管?扣分?

到最後學生連分數也不在意了呢?

我看到這個有很大的反應,有位代課老師,他說去年他在國中,因為國中會考有比序,如果記過會讓學生升學不利,所以任課老師要記警告的時候,導師嚴正勸阻,這樣家長會有意見,那不能打不能罰不能記警告,那我問怎麼處理?

叫學生來一直念一直念到他厭惡老師反抗學校不願就學,這樣就好了?

.....改成勞動服務,來學校澆花

然後學校衛生組看他們澆花很辛苦....還訂飲料給勞動服務的同學喝

.....................

以後老師就單純上課就好了...

以前老師很爛又打又罰...

現在爛的不是老師了....爛的是....

除了上面的問題(因為這個都要隔年才會實施)

還有一個現況我覺得很不能理解,就是教育部禁止晚上自習收費

因為某個私立高中家長會收費款項學生不滿家長不滿,爆出來超收,所以各校公文明文禁止晚自習收費

可是你知道嗎?也許有些學校是必須要夜間輔導課、周六上課,來多賺一些錢打平營運費用,是變相加課,但也有些學校例如我們南投,附近根本沒有圖書館,學校因應這個政策不能收費,就只能倒貼或者想辦法從某些費用中擠錢出來,如果都沒有晚自習,比較偏鄉的學校,孩子們下了課並沒有補習班,也沒有圖書館可去,最後就是回家看電視、玩,這個政策對偏鄉來說是很不利的

夜間開設晚自習要不要成本?水電費用、看晚自習的老師要費用(維護自習品質)

去年到最後是學校沒錢,用各種規範來逼退學生,拿出手機,退出,轉頭,退出,請假超過兩次,退出,最後結果就是只剩所謂的菁英與乖的孩子能夠留下來念書,感覺被學校開除的就沒有環境念了....教育資源不足的不是更應該補足嗎

各地的狀況不同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aybi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