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方法論老師強調的格式
1. 外國人名第一次提及應寫出原文,人名(國名,英文,出生年),康得(德,Kant,1980)
2. 名詞定義應該列出字源,例如何謂知識?希臘文中知識的意思是...
3. 法學習慣寫註1.註2.,社會人文用:人名(年代)。書名。出版社。
4. 外文paper的文獻要多看,你的文獻代表你的內涵,沒事多看看文獻
5. 引用整篇可以有兩種方式
(1)字體不同,或者整段用斜體
(2)某人的看法是......另外有看法是.........而我的看法是.....(或者你不同意什麼說法)
也可以用某單位指出....
用來區別不同見解的看法,以及最後要提出我的看法
6. 文獻要能解釋用在哪,而不是放一堆在參考書目堆疊之用

要言而有據,要去檢視我們的方法是否有用、有效、客觀
引用的資料是否太老舊了
引用的程度是否掌握好
在文章內容就要標名出處,要至少標註到哪年的版本、哪頁,使用APA的格式
如果是A書中提及B的論點,最好直接寫B的觀點,越用地第一手的越好,有時寧可引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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