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朋友跟我說:為何我以前看不清楚其實我們不適合?

她體會到這件事情,是在分開很久以後。她說她沒有高領衣服,一件都沒有,因為他愛她穿低胸、短裙,只為了帶女友出去漂亮光鮮,即使讓她天氣冷穿很單薄。聽了讓人真心疼,一個好的男人會帶你去買衣服,幫你買衣服,甚至帶妳和妳的姊妹去買衣服......。

「我們之間有許多許多的不合,個性、生活習慣、付出程度、家人反對。但是,我就是沒有放手。」

愛情中最後放手的人其實很可憐,卻也很自私。因為我自己也是在過了好多年以後,才看見其實彼此不適合,而不放手的原因,自己對自己說著:因為我好喜歡好愛他。但是說真的,自己其實愛的是自己,因為自己放不下,因為自己習慣了有他。如果真的喜愛一個人,不是就是讓他找到幸福嗎?

愛情中最後放手的人,也是最辛苦的人,曾經我自己也看不清楚,像發了瘋一樣地,這整個過程是很可怕的,可能包括怨對、憎恨、算舊帳、求復合、交換、跟蹤、懷疑、査對方留下的足跡。否定自己,也否定對方。

老實說旁人看來是很可怕的,那個可可愛愛的人不見了,只有一個到處抱怨的人。如果要求復合,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表現,只會逼走心愛的人阿,只是讓對方更討厭你,可能本來只是"考慮"分手,一看你這個樣子,絕對要分手。(更別提如果有別人可供選擇),新人可愛舊人可憎。

等待冷靜下來,在仔細思考一下你不想分手是因為不想被分手,還是真的喜愛這個人,這個人跟自己有未來嗎?

反過來說,被纏著"復合"的人也很可憐,他做錯了甚麼?只是比你早一步了解彼此的不適合,與有那個膽子提出來。


唉~如果愛情能那麼理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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