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學校也有體育比賽,有人抱怨裁判輕忽怠職沒判別班犯規,裁判:在裁判角度看到無犯規。抱怨者:就連我這外行都看出來了...。而在現場不滿的抱怨又造成技術犯規。而裁判更需要緊守職業倫理,因為外界會以人格來評判裁判專業。

看到這則新聞,我想,就是因為外行終究是外行,如果每件事情都從外行來看,那麼人民可以抱怨法官裁罰,因為"連我外行都看得出來",家長可以抱怨老師教學,因為"連我外行都看得出來".....

言論失當遭開除? 裁判鄭大為:宿命

只要不利於台灣人的判決就是不公?會用英文激動與主辦單位argue就是替台灣出一口氣?還是炒紅政治名聲,別忘了台灣政治人物最會的什麼,新聞上看到曾志朗大喊就連我外行人都看得出來,那就讓專業來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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