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議:(沒有人支持他?)
附議是指開會過程中有人提出一個提案,書面稱為叫議案,口頭提出叫動議,這個提案必須由會議中至少一人表達支持連署,此時主席會問有沒有人附議,如果沒有人附議,則此提案不能放入會議進行表決。

覆議:(請立法院再表決一次)
覆議是指行政院提出計畫,計畫要靠花錢的預算,因此行政院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時候,進入到立法院中立法院如果同意通過那就沒問題,可是萬一不通過或者預算被砍,則這個案子就又回到了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這樣的議決會讓行政院很難做事,叫做窒礙難行,此時行政院可經總統核可後,可以把案子再丟回立法院,請立法院再決定一次是否維持原案,行政院收到10日內就要決定是否提覆議案,立法院收到後15日內要表決完成,如果不通過,代表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也只能接受照辦,如果通過,代表原議決失效,通過的門檻是要1/2立委。

複議:(行政機關否決了我再去問一次可不可以?)
複議是對人民或私人單位對國家行政機關之處置或認定認為不當之救濟,請求行政單位再考量決議一次,如果結果相同,還可訴願,由原處分機關審認原處分是否合法適當,其實複議台灣比較少用,台灣用申訴和訴願,中國有行政複議法。

復議:(這案子有沒有人認為錯誤或不當?)@maybird.pixnet.net
復議是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之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之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可提出再審議【立法院議事規則42-45】。通常在立院中二三讀法條,最後檢查是否有錯誤,例如這個頭骨寫成骨頭的新聞

昨天上午立法院議事處校稿時赫然發現,「未修正條文」的第十一條第三項文字,竟被「動過手腳」。上屆立法院因應美國狂牛症,特別增訂「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其中「頭骨」變成「骨頭」。雖然只是文字倒置,但就美牛進口管制作業,卻是天差地遠之別,因為「頭骨」原本就是狂牛症的高風險部位,一旦刪除,即可申請輸入,形成台灣防疫漏洞,而馬政府好不容易爭取開放的帶骨美牛,卻因此不能進來。衛生署坦承誤植文字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下午緊急赴立法院協助「善後」。康照洲坦承,問題應該是出在衛生署人員幫立院國民黨團研擬修正文字時,誤植文字。

 

康照洲指出,「頭骨」和「骨頭」不只是牛隻部位的不同,在衛生署管理作業規定的輸入號列也不一樣,兩者截然不同。去年法案清倉也凸槌巧合的是,去年六月休會前,立法院趕工清倉法案,也曾通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當時為了塑化劑風波,要以歇業關門處分,嚴懲黑心廠商,立委協商時,卻在歇業或停業處分的條文中畫蛇添足,於「歇業」後面加上「一定期間」等文字,導致處分執行時都將只是暫停營業,因而鬧出烏龍。當時朝野立委都承認錯誤,並於下一會期提案修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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