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這個新聞"新加坡歌手黃湘怡在星被判破產",怎麼會這樣呢?這次端午節我才又買了一個他們的巧克力蛋糕回去,臻果巧克力比經典巧克力蛋糕更有口感。

新聞中提到:根據新加坡初級法院的裁決書,黃湘怡不僅要支付欠款,也須遵守特許經營協議,包括她和第三者,不得使用Awfully Chocolate的機密進行任何類似商業活動,也不能獨自或與第三者在兩年內,在台灣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直接間接與Awfully Chocolate競爭。但黃湘怡被指控在台灣繼續從事相關生意,涉嫌違約。

這樣代表台灣的巧克力蛋糕店也要收起來了嗎??真的滿好吃的耶。

去年買的巧克力蛋糕: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2395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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