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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一時的菲律賓籍英語補教女教師阿米雅(Armia)殺人棄屍案,一審被判處死刑,四日高雄高分院認為犯案係屬突發,並非預謀而改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將提請上訴。


高雄高分院昨天上午開庭宣判阿米雅案,發言人翁慶珍指出,阿米雅犯案原因係屬突發,並非預定周詳計畫而為,取得財物也不多,更非窮凶極惡之徒,未達罪無可逭的地步。


何況死刑的存廢,為各國刑事政策的重大爭議,我國立法近年也逐漸趨向限縮發展,有的縱然被判刑確定,甚至還採取「死緩」執行,在綜合考量之下,除了求其生而不可得外,應以不量處死刑為原則。


被害人家屬強調,阿米雅在我國殺人,就應接受我國的法律制裁,依法審理,不應有外交等因素考量,因此對於改判為無期徒刑難以接受,將上訴。


至於同案被控共犯的美籍教師大衛.費龍(David Michael Fillion),檢察官則依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大衛.費龍案發後落落寡歡,回美國後,一直找不到工作,於去年六月八日在公園內上吊自殺。


邱美雲生前擔任外籍英文教師仲介,與阿米雅為朋友關係,曾仲介阿米雅及同居男友大衛費龍擔任補習班英文教師。阿米雅於九十六年九月十二日晚間,不滿向邱婦借錢被拒,憤而將她殺害,載運前往鹽埕區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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