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表格依序是國體政體、內閣制度、憲法名稱、上議院、下議院、總統產生方式、行政首長名稱與產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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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國 聯邦共和 民主共和 聯邦 聯邦共和 君主立憲 民主共和
責任內閣 總統制 雙首長制 委員制 責任內閣 責任內閣 雙首長制

不成文憲法
(憲章、判例)

成文憲法 第五共和憲法 聯邦憲法 威瑪憲法 新憲法 憲法

貴族院69人
任期五年

參議院100人
任期六年
參議員346人 國家院46位
每邦兩名

參議院68位
3~5年

參議院242
地方142位任期六年
比例代表100位
單一選區兩票制
平民怨659人
小選區多數代表制
相對多數
眾議院435人
任期兩年
小選區多數代表制
相對多數
國民議會367人
兩輪投票
國民院200名
人民直選
聯邦議會
混合比例制
任期四年
眾議院480名
皆人民直選
 
無總統 總統由各州選出選舉人團,委任選舉人團直接選舉 絕對多數 聯邦委員輪流擔任,任期一年,不連任 人民代表、國會混合成選舉團   相對多數
行政首長稱首相,下議院(平民院)多數黨擔任 總統為最高行政首長 總理
由總統任命
聯邦委員7個委員,由國會選舉,任期4年 總理(目前為女總理),由總統提名 總理大臣,由國會議員提名,天皇任命 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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