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爸跟我媽兩人閒在家裡沒事找事,原因使起自於外婆過逝留了一間房子在岡山,其中大舅分最多,其他姊妹各一個房間左右,市值約十萬,房子從頭到尾沒看過,稅倒是繳了好幾年(繳一個房間的比例)。婚宴上我大舅沒喝酒跟喝酒一樣發瘋來,幸好大家都鬧哄烘的,也沒發現,但是婚宴結束在大門口,我大舅就發酒瘋打了我爸兩拳,最近呢,又因為缺錢,開始動腦筋把岡山的房子賣掉,要求我們其他親戚無條件放棄所有權,我爸媽不可能到岡山去,我大舅就要求要寫委託書,大家都怕他來鬧,乾脆白繳稅,放棄房間的所有權。

問題來了,我媽腦袋搞不清楚狀況,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簽了委託書,我爸還另外刻了一個印章專門來辦這件事情,辦完回去以後,我媽就開始疑神疑鬼,以為我們家關渡也被大舅賣掉了,接著我爸帶我媽去地政事務所,確認家裡的房、地還在她名下,但是我媽還是搞不清楚狀況,過幾天,我媽宣稱她的所有權狀和印章都不見了,懷疑我爸拿房屋去貸款,這就讓我爸傷心了,愛她一輩子,疼她一輩子,到老了還是精神狀況不穩定而誤會,接著我媽又自己跑去地政事務所,跟辦事人員說所以權狀不見,印鑑也不見,要求重辦新的,當然對方就讓她辦了。

我猜搞不好我媽說所有權狀不見是騙人的,希望可以重弄,但是問題來了,如果真的不見,地政事務所告訴我媽,必須要公告一個月,確認沒有人侵佔、抵押,才可以確定,然後所有通知的信件都寄掛號回我家,當然我爸就看到了,一整個氣!!!不知道撿到地契可不可能弄出個抵押、借款等事件,那真的就完蛋了。

唉,當初不要繼承遺產就好了,問題第一部份是,我媽媽的哥哥自己搞事情出來,我媽媽就不怪自己八百年不理的親人,反而怪相守一輩子的先生,再來,問題要怪我老爸,娶一個一輩子神智不清的人,自己到老還要被懷疑而傷心(我已經在掉眼淚了),麻煩是自己找的,最後,要不是傳統東方倫理輩分,我應該要去聲請宣告禁治產,不讓我媽這樣胡來,上次把所有存款帶著跑已經非常嚇人了,現在房屋又有問題,但是年紀越大的人,對金錢越沒有安全感,如果宣告禁治產,我媽可能會很受傷,甚至是母女情分破裂...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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