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鋼琴進去罰錢是沒問題的,如果燒鋼琴只是合成的要不要罰錢呢,已經被罰了是否要權利救濟?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30/8/6ly.html
蕭敬騰新專輯,拍攝MV燒鋼琴事件,現在確定要被罰款10萬元,由於在台中縣高美濕地這個動物保護區燒鋼琴,被環保局判定,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吃上罰單,儘管日前蕭敬騰說過,會幫忙出錢繳罰款,不過,唱片公司現在卻說,MV主導權是在導演出了問題,不應該讓無辜的歌手來承擔法律責任。

直接把汽油潑上鋼琴點燃,想要展現蕭敬騰音樂熱情的這一幕,但代價卻是台幣10萬元。

燒鋼琴的畫面唯美,拍攝地點就是在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但放火一燒,被台中縣環保局認定,違反了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中,不得於防治區內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因此被罰鍰10萬元。

而MV大批工作團隊,因為在保育區內,搬運體積龐大的鋼琴,影響動物棲息,也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現在還在釐清,會不會再度被罰款,還是個未知數。 歌手蕭敬騰(2008 7.12):「不是只是導演他一個,或我一個,就是應該是大家一起都有責任,都要愛護這個土地。」記者:「要罰款會想幫導演出錢嘛?」蕭敬騰:「如果他需要我的幫忙的話。」蕭敬騰在7月12日才說要幫忙出錢罰款,但所屬的華納音樂則說,MV的主導權是在導演,唱片公司和歌手只是配合,要罰款也不應由歌手承擔;事實上這幕火燒鋼琴,是導演鄺盛拍攝後再加以合成,本以為是創造另類MV,卻沒想到涉嫌違法吃上罰單,這錢到底該誰來付,蕭敬騰恐怕也得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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