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的最低稅負制是針對高所得而繳稅偏低者,強制依訂%繳交,以每家戶來算,年淨收入超過600萬者,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元)×20%

最低稅負制申報 高所得要注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21/today-e1.htm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報稅季節又來了,由於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今年5月首度申報,因此,最大的不同就是多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但這是針對「高所得、低稅負者」所設計,大多數納稅人不會受影響,享受租稅減免的高所得者,就要特別注意了。

個人最低稅負的稅率是20%,稅基也和一般綜所稅不同,除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綜合所得淨額」外,還將「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等四項納入。

因此,以下三類納稅人不必適用最低稅負:一、沒有上述四項所得且沒有適用投資抵減獎勵的納稅人;二、即使有上述四項所得,但該申報戶的基本所得額合計不超過新台幣600萬元;三、免辦結算申報的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根據財政部粗估,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受影響的企業約5,000家,僅占0.8%,受影響的綜所稅申報戶則約一萬戶,目前每年綜所稅申報戶約500萬戶,因此,適用最低稅負制的綜所稅申報戶還不到0.2%。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最低稅負與綜所稅都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納稅人應將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基本所得額項目合併申報,並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併同一般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向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申報。

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指出,納稅人申報最低稅負時,應該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共有下列五項:

一、綜所稅的「綜合所得淨額」。

二、特定保險給付:指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但其中如有死亡給付,一個申報戶全年的死亡給付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者,免計入基本所得額,死亡給付超過3,000萬元者,以扣除3,00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三、未上市、未上櫃、非屬興櫃公司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四、綜所稅的「非現金部分之捐贈扣除額」。

五、員工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

上述五項金額加總後即是基本所得額,由於基本所得額有600萬元扣除額,因此,個人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為: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元)×20%

不過,納稅人計算出基本稅額後,還要再與綜所稅的一般所得額比較,若一般所得稅額大於基本稅額者,就免繳納基本稅額,只要依一般綜所稅規定繳稅即可;如果計算出來的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就要依基本稅額繳納。

舉例而言,如果納稅人根據「綜所稅結算申報表」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是50萬元,依「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是60萬元,則納稅人今年就應該繳稅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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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新增稅基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最低稅負制將「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都納入課稅,由於這四項都是新增稅基,多數納稅人可能不知道如何申報。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所謂「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其實僅限於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股票的交易所得。所謂的交易所得,並不限於因買賣而發生的交易所得,以有價證券作價投資所抵繳股款的金額,超過該有價證券取得成本部分,也屬於證券交易所得。

舉例而言,股東甲以A公司股票1,000股(取得成本每股11元),作價1萬2,000元取得B公司股票,則作價金額1萬2,000元超過原始取得成本1萬1,000元之差額(即1,000元),就屬於證券交易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至於「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則是指綜所稅人申報綜所稅時列報的非現金捐贈金額,例如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納骨塔、古董字畫、課桌椅等,都屬於非現金捐贈;至於現金捐贈部分,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舉例說明,納稅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捐贈扣除200萬元,其中屬於現金捐贈部分30萬元、土地捐贈100萬元、納骨塔捐贈50萬元、古董字畫捐贈20萬元。則該納稅人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非現金捐贈金額共170萬元。

另外,最低稅負制也將「特定保險給付」納入課稅,只要保險期間開始日在95年1月1日以後,且「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就要計入基本所得額。

不過,上述保險給付中,死亡給付部分,3,000萬元以下者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3,000萬元部分再計入基本所得額;但非屬死亡給付則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至於「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則是員工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時價超過面額差額部分,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配發每名員工10,000股的股票股利,員工取得分紅配股的可處分日次日時價每股為50元,其中,面額部分共10萬元(10×10,000=100,000)屬於薪資所得,已併入綜合所得課稅;面額與50元間的差額40元部分,即屬於基本所得額,因此,40萬元(40×10,000=400,000)須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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