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一件很難過的事情
我已經為了修公民與社會教師在職進修學分
決定每個禮拜坐高鐵到高雄師範大學去修課(共四個月)
結果剛剛高師大打電話來
跟我說
我沒有上到高職與高中公民與社會
所以要自費
而且是等人家公費排完有多的名額
好累
好難過
拖了這麼多年
好想放棄....

剛剛經過討論
有一個方法就是在不損害其他老師的權益下
我去上課
不領終點
課表改成我

但是我剛剛查過課表
沒有一個公民與社會教師有超終點
這樣搶到人家基本終點...
況且
我去修了人家沒去修
我還要人家把課給我上
這不是擺明要搶人家飯碗?
這個要求我實在開不了口
還是乖乖自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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