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球國手「漂亮寶貝」陳純甄坦承簽賭並認錯後,板橋地檢署昨天處分緩起訴;條件是寫悔過書,並連續兩個月在兩個網站具名宣導簽賭觸犯賭博罪,估計她至少要寫一百六十則短文,總字數逾一萬六千字。

同案涉嫌經營職業運動簽賭網站的柯重志、王川嘉與林昌煥,各被求刑兩年到兩年六個月;中和市民代表游象賢被求刑三年,因他另涉嫌在去年中和市代會正副主席選舉時,教唆攔下對手車輛,並向檢警機關誣告對手買票,觸犯妨害自由與誣告罪。

陳純甄在偵訊時明確指述名為「吳家頡」者除經營簽賭網站外,還恐嚇她若不還錢要對她家人不利;檢方已另行分案繼續追查。

陳純甄向檢察官自白簽賭,檢方認為她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在她同意兩個條件後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一年。

第一個條件是陳純甄必須先立悔過書;第二是她要在 PChome網站的「體育運動討論區」及中華職棒網站的「球迷天地網際論壇」中,以自己的名義刊登短文,宣導簽賭運動競賽將觸犯刑法賭博罪的相關法律常識為期兩個月、每周五天,每天各網站張貼兩則,每則不得少於一百字,而且不得重複。

據悉,原本檢方欲以賭博罪起訴,但考量該罪僅是罰金刑,若以緩起訴處分命陳純甄宣導「拒絕簽賭」,公益的效益更大。

【2007/01/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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